新闻发布会丨用民主凝聚奋进力量,用法治护航发展之路!云南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7月13日下午,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场在海埂会堂召开,省委统战部等部门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6次全体会议、38次专题会议,制定出台改革举措150多项(不含自主新增改革任务近200项),开展63次专题调研和30多次专项督查评估,为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制保障、汇聚了人心力量。
概括起来,专项小组的工作做法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牢正确改革方向;二是强化政治担当,高位推进改革工作;三是强化调查研究,提升改革措施含金量;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专项小组的改革成效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建立起我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主体框架,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二是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出台改革举措、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推动解决民主法制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进一步织密织牢法规制度的笼子,提升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进入新时代,云南省委推动云南统一战线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宗教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侨务工作不断拓展深化,全省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
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特色亮点工作有哪些?一起来看: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抓住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契机,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汇聚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智慧和力量。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外人士联谊交友、谈心谈话制度,把心交深、问题谈透,解惑释疑,通过有形有感有效的思想政治引领,将党外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健全完善统战领域法规体系,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3部统一战线党内法规和系列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出台贯彻统战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同时,召开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任务措施44项,推动党内法规的“刚性约束”在云南全面落地见效。
积极探索实践,提升民主党派专项民主监督实效
受党中央委托,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从2021年6月起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其中,民盟中央对口云南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省委、省政府从政治高度看待、支持、配合民主监督,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民盟中央主要领导多次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省委、省政府成立对接民盟中央开展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统战部协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配合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协助做好沿江省(市)民盟组织参与民主监督工作等文件,探索完善民主监督方式、内容。将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全省综合考评内容。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配合机制,精准有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另外,云南省委参照中央做法,支持8个民主党派省委、无党派人士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助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106项,形成重要制度性成果91件,以人大依法履职尽责,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着力提高立法质效,保障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立法工作,切实立务实管用之法。
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加强立法。省人代会先后审议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等法规,推动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积极探索协同立法。先后与贵州、四川两省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共同立法,与四川开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推进科学保护治理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18个,带动州市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44个,通过省级联系点对139件法律法规案征求基层意见2400余条,拓宽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紧扣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新提升。
注重运用专题调研监督方式。紧盯落实省委系列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等8个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持续跟踪问效,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探索询问、质询刚性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达标滞后、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等问题开展4次质询,围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产业强省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以刚性监督推动政府积极作为取得实效。
持续深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创新建立“12345”政府债务监督机制,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在各省(区、市)中成为“标杆”。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着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省建成14556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
探索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激励代表依法履职。
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通过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督促重办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着眼新任务新使命,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首次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常委会党组一号文件出台关于加强机关党组、分党组建设的意见等,切实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典型引路,将常委会机关13个部门作为示范点,16个州(市)和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作为基层联系点,推动形成层层示范、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增强人大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政协坚持把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履职重点,致力为改革凝聚人心和共识,完成省委深改委确定的改革任务35项,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发挥政协优势,积极为全面深化改革献计出力
充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优势作用,努力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谋良策。
十年来,从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到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边疆治理能力、推动云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省政协开展的164次协商活动,主要协商议政的内容都涉及改革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广大委员积极通过政协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为服务改革建真言、献良策。仅去年一年和今年上半年,就提出提案1465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539篇社情民意信息,其中大多数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泛汇聚改革共识,着力激发奋进合力
针对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一系列覆盖全体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培训和理论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政协委员对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深入开展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省政协600多名委员与2500多名有代表性的界别群众建立起常态化联系,积极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
开展“千名香港企业家云南行”“全球华商聚云南”活动,组织港澳委员和企业家来滇考察,邀请来自五大洲的华商侨领共谋云南发展,为我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广泛汇聚海内外力量。举办首届“滇商大会”,向广大滇商传递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坚定决心,激发了海内外滇商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的热情。
坚持与时俱进,扎实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
建立完善协商议政格局。着眼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构建起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为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远程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专家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新格局。目前,省政协每年举行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协商会不少于8次。
切实以数字化赋能政协协商。加快“数字政协”建设步伐,坚持省级统建、三级共享,用相对较少的投入,基本建成了满足履职需求的全省政协系统一体化网络服务平台。目前,“数字政协”已对省、市、县三级政协全覆盖,总用户达到5.1万人。
积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着力强基固本。基本构建起以政协章程为基础,以协商制度为主干,覆盖政协履职、组织管理、队伍建设、内部运行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提高了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加强专委会和界别建设,调整优化专委会设置,开展专委会“七个一”活动和界别“五个一”活动,推动专委会工作更有特色、更有质量。加强委员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等制度,促进委员更好履职。
增强履职合力。多次成功参与全国政协的远程联动协商,积极配合全国政协有关专委会开展重点调研视察活动,促进了一些关系云南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争取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支持,成功举办“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做强高原特色农业”协商座谈会,形成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协商座谈会高度重视、高度评价。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力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族自治地方GDP年均增长8.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边疆繁荣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持续巩固。
坚持高位推动,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
始终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融入全省发展全局。制定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做好新时代云南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实施《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在制定各种政策时,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
打造品牌工程,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
创新实施“枝繁干壮”工程,树立和突出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开展《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中华文化符号解读之云南篇》《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等编纂工作,打造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等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活动品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中华文化认同。
持续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2021年以来共实施701个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101个民族文化精品项目,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实现全覆盖,实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科学素质+普通话”培训,全省374个沿边行政村已实现60岁以下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人数“清零”。
创新实施“幸福花开”工程,坚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推动政策、项目、资金向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党的十八大以来,25个边境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17%,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民族特色村寨旅游提升工程,打造了50个示范县、396个示范乡镇(街道)、5205个示范村(社区),完成330个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建设项目。
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景洪、腾冲2个全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成效显著。在374个沿边行政村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投入资金138亿元,全面完成6个方面19项建设指标任务,2023年374个沿边行政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高4270元,人口数较2019年增加1.6万人,沿边行政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共服务明显提升,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沿边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国土意识、国防意识更加牢固。
创新实施“石榴红”工程,深入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举办各族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同心营”活动,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成为吸引外省群众入滇安居置业的金字招牌。
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创建137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1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级命名了4285个示范县示范单位、47个教育基地,全省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联创共建、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不断巩固。
坚持春风化雨,推动“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干部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融入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建设24个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阐释,深入挖掘茶马古道、滇缅公路、西南联大旧址等历史文化遗存,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多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深化“百家宴”“结对子”“手拉手”“一家亲”等联谊活动,让各族群众增加了解、增进情感、增强认同。
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使民族宗教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厅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在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自2016年以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遵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规范化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万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注册用户达78万余人,累计访问2252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67万人次,人民满意率达99.36%;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年接听量达到32万人次。
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成功打造“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简称“公法云”平台)。近年来,依托“公法云”平台持续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按照“均等化”的要求,省司法厅强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服务升级。
一是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创新商事仲裁调解服务供给模式。改革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积极推动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纳入我省资质认定。推动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全省16个州(市)84个县(市)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昆明、红河、怒江三地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为发挥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工作相衔接,在昆明、昭通、普洱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在德宏、普洱开展申诉和再审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兜底和保障作用。
二是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公证执业区域实现全省一体化,22家大中型公证机构设立派出机构46个,优质公证服务资源覆盖至公证需求难以满足的9个州(市)和26个县(市、区)。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进乡村,实现基层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16家公证机构入选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13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五个参与”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赋强公证进驻法院工作,推广“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云南模式。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不断扩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维权路。
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持续优化“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客户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在全省国家级、沿边临港的30个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强化产业园区企业、涉外企业法律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为民,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优势。
一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缩短办证时限。
二是执行公证、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通过线上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1+1”等活动,努力让群众获得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rendajujiao_0713/4028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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