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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吴国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断面设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地表水监测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暂时取消井郎断面设置,待洋溪水利工程建成后,再根据淹没范围设置断面”。《“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置方案》明确,流域面积大于500km2的跨省、市界河流,原则上要设置监测断面。水口河流域面积529km2,为跨省河流,设置断面为井郎村大桥断面,主要用于厘清我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洋溪水利工程目前处于建设过程,尚不能确定淹没区域范围,待确定淹没区域的实际情况后,我厅将结合“十五五”国控断面设置及优化调整工作,积极向生态环境部汇报,争取优化调整。

  二、关于“将地阳坪断面调整至贵州省境内,同步调整水站”。地阳坪公路大桥断面位于洪州河,为跨省断面,主要用于厘清我省与湖南省的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洪州河的一级支流菖蒲河,其主要流域区域在我省境内,仅汇入口区域涉及湖南省流团寨。在论证“十四五”国控断面设置方案时,我省向生态环境部提出将地阳坪公路大桥断面上移至贵州辖区的建议,但未被采纳,主要原因是该断面上移后将无法考核洪州河一级支流昌蒲河水环境保护状况。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地阳坪公路大桥水文、环境等实际情况,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汇报,争取优化调整。

  2024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7/t20240711_85088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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