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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10日,花溪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花溪区贯彻执行《贵阳市停车场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建军,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智,党组成员、副主任瞿六亿、周会智、简秀华,副主任姚军,区政府副区长李博参加。

  

  

  

  检查组先后到地铁花溪公园站东侧地块配套生态智慧停车场、花溪美的国宾府南区停车场、万科花溪大都会S1-S12号楼地下室停车场开展检查,详细了解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有关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自《条例》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针对社区、商圈等停车矛盾突出场所,强化统筹、整合资源、完善配套,在推动缓解“停车难”问题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查组强调,推进停车场建设管理是惠民便民的民生工程,也是助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机动车停车保障和管理相关制度,不折不扣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强化学习宣传,充分认识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条例》的学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规范停车,进一步提升《条例》知晓率。要强化规划建设,结合实际,立足长远,科学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建设布局,充分挖掘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进一步缓解供需矛盾。要强化协作联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提升停车场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水平,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专(工)委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街道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供稿:钟亮)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7/t20240711_8508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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