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梁娅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62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梁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整治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治超工作推进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全国新一轮治超工作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六个强化”深入推进治超工作,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政策设计。省政府印发总体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路面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智慧治超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规范行政执法五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制定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共同形成治超工作系列文件和规范。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先后6次组织全省治超工作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各地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多次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进一步传导压力,指导各地推动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路面执法。各地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切实采取“固定检测+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持续整治货车“百吨王”。各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切实加大流动治超频次,在重点节点路段设置限高限宽设施115处,限制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在高速公路入口全面安装称重设施,坚决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四)强化源头监管。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经政府批准后公示905个,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初步建立源头监管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采取巡查、监控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确保货运车辆从源头按标准装载。不定期对维修企业开展抽查和监管,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的查处力度和道路查纠稽查力度,斩断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源头,
(五)强化联合惩戒。对个别治超不力的县地方给予暂停公路建设项目、养护工程项目计划申报与审批的惩戒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治超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信用治超,共对7家货运企业、310辆货车、29名驾驶员和31名其它违法超限超载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认定、公示和发布,推送至信用管理系统落实失信惩戒。
(六)强化科技治超。开展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初步实现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治超数据与金沙县源头治超数据联网运行,实现与运政系统、综合执法系统交换共享,实现治超违法案件线上办理,“一超四罚”和失信名单自动归集推送等功能,实现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治超。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站试点建设,建成非现场执法点建设28个,积极探索我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
二、治超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省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治超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对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逐步加深,治超措施针对性逐步增强。二是治超标准得到进一步落实。全省多数地方基本实现按国家规定标准治超,大多数货车装载量普遍下降,公路基础设施得到较好的保护。三是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理解进一步加深。社会对治超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车辆维修企业对治超政策理解支持,部分运输业主动拆割非法加高的货箱栏板。四是工作效果进一步显现。2020年全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上年分别下降21.7%和15.9%,治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日渐凸显。
三、下步推进农村治超工作的打算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您的建议,下阶段我们将突出“六个抓”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一)抓关键,突出抓好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将治超工作纳入市(州)、县(市、区)政府考核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切实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范围,压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形成治超工作合力。加快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落实“路长制”,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人员,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格局。
(二)抓核心,突出抓好货运源头监管工作。将治理重心前移,引导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对违法超限超载频发的货运源头企业,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约谈,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进一步从严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核实货物装载源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6号)要求,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依法停业整顿。
(三)抓协同,突出抓好路面执法机制完善。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协作,细化流动联合执法勤务安排,通过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认真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规律,选取多发高发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制定流动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实施精准查纠,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审批和设置技术指南》的要求,省交通运输统筹指导,由各县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绕行严重、承载能力低、技术等级低的的乡道、村道依法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完善限行限载标志,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四)抓科技,突出抓好治超信息化建设。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各地借鉴金沙县源头治超工作经验,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将称重检测数据和视频监控信息接入监管系统,对货车装载情况实行远程监管,货物装载源头信息化管理。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科学合理设置非现场执法检测点,通过不停车检测设备对行驶农村公路的货运车辆实行自动抓拍、自动称重、自动预警、自动记录,提升农村公路保护的科技含量。
(五)抓宣传,突出抓好治超舆论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路政宣传月”等节点,深入广大农村,对群众特别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关心的治超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曝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种种危害,争取社会支持理解。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利用网格群等形式扩充监督举报方式,积极发挥村集体和村民作为农村公路收益主体的作用,发动沿线村委会、村民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举报,建立“政府+群众”的治超防控体系,形成浓厚的农村公路爱路护路氛围。
(六)抓保障,突出抓好治超执法需求不足。积极组织工作调研,对于当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省安委办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落实治超工作措施。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创建为抓手,由乡级确定农村公路管养专职人员,全面建立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对农村公路治超信息化建设、非现场治超检测点建设等项目,我厅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申请纳入“十四五”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范围,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各地推进科技治超。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56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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