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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礼率队赴乐山市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安排,6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礼率队赴乐山市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乐山惠德综合高级中学、金口河区延风中学、铁道兵博物馆、峨边县新林镇茗新村、荣成气体公司、乐西公路纪念馆等地,通过现场查看、随机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条例学习宣传普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及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教育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何礼对乐山市贯彻实施《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乐山市在加强民族地区教育、挖掘红色文化潜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有力促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何礼强调,要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要持续深化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为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省人大民族宗教委主任委员王承先,省人大预算委主任委员吕华,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委员张伟,省人大代表洛子布哈等参加执法检查。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刘向鸿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07/t20240701_46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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