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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逢春带队赴贵州西藏学习考察民族宗教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6月13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逢春率考察组赴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实地学习考察民族宗教工作。考察组一行先后前往贵阳市、遵义市,拉萨市、日喀则市宗教场所、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与当地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寺管会干部、宗教界人士广泛交流,详细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并围绕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方面与两省区人大民族宗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杨逢春指出,贵州民族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团结和发展两大主题,准确把握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构成了“省级民族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其他地方法规”的民族法规体系,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对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藏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取得了新发展。贵州和西藏两省区在民族宗教领域的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积累了一批宝贵经验,青海和贵州、西藏同为全国少数民族八省区之一,要注重加强与两地人大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好借鉴好两省区的成功做法经验,充实完善到青海民族宗教地方立法监督工作中来,推动我省人大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再提升。

  杨逢春强调,要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领悟,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引导各族群众加深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更深层次的文化认同培育民族团结之根。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拓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要树牢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用好法律武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坚决防范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要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青海篇章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随行考察。

  (供图:民侨外委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gzyw/202406/t20240624_219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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