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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书写美丽乡村建设的“法治答卷”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小伙子,你知道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吗?”

  “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应在多少个工作内要给予答复?”

  “2021年执法检查中,你们镇查出的未批先建的问题,是如何整改的?”

  …………

  这是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展《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时的真实场景。对《条例》落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折射出的是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良法善治、聚力书写美丽乡村建设“法治答卷”的坚实步履。

  

  

  六盘水市水城区倮么村一角

  

  立法引领 绘制美丽乡村建设新画卷

  2018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这也是全省首个村寨规划条例。

  《条例》的诞生绝非偶然。六盘水市群山连绵、山多地少,一直以来,农村自建房普遍存在盲目贪高贪大、互相攀比、浪费土地等现象。同时,由于保护意识缺失,民族特色建筑遭受不同程度破坏、传统民居文化逐渐丢失等问题日益突出。建设美丽乡村,亟须一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

  在六盘水市委的支持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多次讨论修改,《条例》应运而生。《条例》从制定与实施、服务与保障、监督与检查、促进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村寨规划建设作出了全面规定,为良法促善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村寨建设长期存在规划缺失的问题,即使有规划的村寨也未能实现‘多规合一’,缺乏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六盘水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说,《条例》的出台为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划编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深入基层座谈走访、实地踏勘。同时,住建部门根据各地特色风貌、传统民居风格、民风民俗文化等,编制了农村居民建房通用图集,印发给村民无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风貌指引。

  《条例》实施以来,全市1152个村(居)全面启动了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工作,其中794个村(居)计划通过编制“一图一表一说明”管控图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刚性约束。

  

  依法管理 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新境界

  《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对村寨规划、村民建房的流程依法进行规范。《条例》规定,村寨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规划、乡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符合国家、省有关编制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寨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村寨规划草案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批。

  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原则,六盘水市的行政村被划分为集聚提升类803个、基本城镇化城市化类152个、特色保护类100个、城郊融合类96个、拆迁撤并类1个,为实施分类保护和建设奠定了基础。

  《条例》实施过程中把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穿工作始终,规划部门和乡镇共在35个集成示范试点召开群众会、院坝会322次,累计发动2.01万名群众参与规划讨论,修改村规民约500条,示范点村民自治水平显著提升。

  针对《条例》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实行一户一宅、退旧建新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严把监督管理关,在取得新宅基地使用权之前,村民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退出旧宅基地协议,乡镇要对旧宅基地的退出进行监督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土地资源浪费。

  同时,按照《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日常开展巡查和监管,对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以法治力量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截至目前,全市下达停建通知书3520份,拆除违建住宅354栋。

  

  持续监督 彰显美丽乡村建设新担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在《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2024年4月,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再次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这是继2020年、2021年的第三次执法检查。五年三次执法检查,彰显了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村违法占地、违法建房、乱搭乱建和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力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的鲜明态度。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所辖4个市、特区、区,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3个乡镇、40余个村寨和集中搬迁安置点,召开座谈会、院坝会7场,参与人数达200余人。同时,执法检查组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突出人大监督职能,严格对照法规条文和法定责任的落实开展检查,重点查找条款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跟踪督查整改,防止执法检查流于形式。”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执法检查注重监督的连续性,对前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比如,针对村寨规划编制经费保障的问题,通过持续执法检查推动,县级政府均按《条例》要求,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或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出让收益中进行调配。

  同时,对此前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农村自建房建新退旧要求落实不到位”“个别乡镇村民建房未批先建问题严重”等问题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村寨规模较大的,应规划公共娱乐场所、停车场、红白喜事举办场地。”“坚持培养、选任、聘用相结合,多措并举加强乡村规划人才队伍建设。”“针对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条款,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今年4月29日,六盘水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条例》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完善政策支持,构建联动机制,最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行稳致远。

  统筹安排村域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村寨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有机融合,离不开立法引领和监督推动。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侯美传说:“我们将立足人大职责,紧盯村寨规划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久久为功,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6/t20240626_84913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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