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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春秀率队赴成都市阿坝州开展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6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率队前往成都市、阿坝州开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称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切实增强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四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祝春秀一行先后前往阿坝州马尔康市第四小学、市检察院、松岗镇林麝基地,黑水县羊茸哈德藏寨、昌德红色教育基地、县税务局、县芦花小学,茂县河西小学、中国羌族博物馆,成都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基地、武侯区浆洗街道、四川锦欣西囡妇女儿童医院、天府新区安公社区等,通过“面上检查+随机走访”方式,实地检查条例学习宣传普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工作等开展情况,听取收集深入推进条例实施和修改条例的意见建议。

  

  

  

  6月20日下午,检查组在成都召开座谈会,听取成都市、阿坝州两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成都市、阿坝州两地坚持把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摆在重要位置,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着力普及民族知识、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积极展示民族文化,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同时,面对困难和不足,也要认真梳理分析、科学研判、务实整改,依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祝春秀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既体现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也是依法助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有利于依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 “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要求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四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祝春秀强调,要坚持依法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依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成都市要勇担“省会城市”责任,高标准建设成阿、成甘、成凉飞地工业园区,助力提升民族地区“造血”功能,深化“两标准一平台”建设,加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工作质效,要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蓉城一家亲•中华文化讲堂”等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内涵、用活载体、提升宣教水平;阿坝州要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单位)建立交融管理制度,努力打通各族群众政策方面的堵点,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指标,逐项自查、查漏补缺,以扎实的工作带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两地要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成果转化,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法规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与不断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王承先、朱新华、郑蓉、王波、王建娥,省人大代表曾文忠、李开军参加检查,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鄂崇荣,成都市、阿坝州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06/t20240626_46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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