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全部入场交易
近日,泉州市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构建全市统一、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这意味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将全部入场交易,并与省级平台对接。
根据《方案》,该市场将通过统一信息发布、交易规则、交易系统、交易鉴证和监督管理“五统一”,确保运作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带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
据悉,泉州市依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增建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以全程电子化流转交易的“一网式”便民服务方式,开展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组织交易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组织及配套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或招投标中心等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到期预警和交易资料收集以及交易审核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延伸至村(居),设立村级服务室(点),方便农民就近办理产权流转交易业务。
《方案》明确了相关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的增建工作;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服务窗口设立;8月底前,基本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网式”服务网络,全市全面推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2025年,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提供更为丰富的配套服务;到2026年,进一步推进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形成全流程全电子化的“网上交易”服务等。
为畅通城乡要素流转,福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
2022年,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上线。该平台涵盖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交易品种,可提供信息登记、挂牌上网、在线竞价、资金交易、权属抵押、金融服务、政府管理等“一站式”在线交易服务。同时,福建还在全省设立12个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包括厦门市、三明市,以及永泰县、华安县、漳浦县等地,各地交易数据与省级平台对接。去年,省农业农村厅等12部门联合制定《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
据悉,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已完成,进入全省推广阶段。目前,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已建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南平市已基本建成,其余各地也正加快推进。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8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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