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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来鲁开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23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6月17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率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修改)调研组来我省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张守攻、谭琳等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艺华陪同并主持座谈会,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陪同有关活动,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石光亮全程陪同。

  调研组先后到德州、济南、东营、泰安、济宁等地,实地调研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氢能产业、海上风电、地热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渔光互补等项目,并深入了解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情况,在济南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鄂竟平对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能源结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高质量做好法律修订工作,为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王艺华说,要以这次立法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做好法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为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城环委办公室、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406/872f653c-77b7-4456-9222-33afb1c324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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