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强率队赴宜宾、成都开展《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率队赴宜宾、成都开展《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宜宾高铁南片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高新区、江安县和成都金堂县、彭州市、高新区、邛崃市,前往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等科创平台、丽春航空动力小镇等科创空间、考拉悠然等科创企业,开展实地检查。
6月6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在省人大机关召开。
会上,成都市政府、宜宾市政府汇报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内江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开展《条例》委托检查的情况。
罗强对四地市委、市政府把科技创新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所取得的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市通过组建科技委和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科技工作的统筹领导,将科技进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各地注重企业创新,建立“强领军、强主干、强基础”的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各市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期间的指示,建立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建设中试平台,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融合发展。通过院士工作站和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提升核心竞争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企业创新活力、县域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和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仍需加强,应引起重视并解决。
罗强指出,执法检查组要进一步研究消化实地检查、委托检查和座谈交流情况,认真总结我省科技创新的成绩、经验,准确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尽快形成全面客观的执法检查报告,确保按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要全面吸收执法检查的成果,聚焦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谋划部署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实现立法和监督双轮驱动、同向发力。
罗强强调,要结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科技进步法和省科技进步条例,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法治方式推动我省科技事业进步,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贡献更大力量。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等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全国人大代表等参加执法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dgz/zfjc/202406/t20240611_46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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