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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率队赴常德开展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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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在常德市武陵区调研穿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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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飞率队调研澧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6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一行赴常德武陵区、澧县人民法院代表联络站和澧阳街道水德庙社区实地调研穿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共建情况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社区治理、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融合发展情况。主持召开《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座谈会,听取常德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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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湖南省水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立法座谈会。

  

  

  

  

  陈飞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受到强制约的是环境与资源。建设美丽湖南,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守护好湖南“一江碧水”,要更充分发挥法治作用。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人大执法检查、党委政府各类专项行动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各种不能绕过去的生态环保问题,举一反三推动问题系统解决。要充分发挥法律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的重要作用,立足湖南省域水域等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水污染防治的重点问题,突出抓好洞庭湖总磷超标、重金属超标、矿涌水、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城市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垃圾填埋场和尾矿库等渗漏水、湖泊采砂、湿地保护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问题的治理,确保方向不偏。立法要遵循上位法,坚持系统思维,既要善于辩证思考,又要善于全面思考,既要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又要善于解决具体问题,既要善于综合性立法,又要善于“小快灵”立法。立法要着力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就近原则,科学明确并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及市场主体、公民等责任。要坚持系统观念,要紧紧围绕“4+4”环境要素,深入推进“三同时”工作,强化科技和法律赋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陈飞指出,要准确把握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层”属性,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点、乡村振兴一线等与人民群众最近、矛盾最集中的地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全面准确反映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要注重资源整合,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要与基层党建、人大代表、人民调解等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好“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及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连心桥”“直通车”作用,汇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提升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水平。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迪明,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840/57/1399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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