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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3日,兴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冠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登鳌、龚詹伦、李汉清、王宇等参加。

  

  

  图为执法检查组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中交出行有限公司兴仁分公司、车悦检测站、鲁础营回族乡及鲁础营回族乡民族中学开展执法检查,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及建设、执法队伍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的意见建议、《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流讨论,提出指导建议意见。

  

  

  图为执法检查组在中交出行有限公司兴仁分公司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与交通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隐患的预防和整治,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监管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到位。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和行人的安全行为,增强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要健全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强化交通环境治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兴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天杞 报道)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6/t20240605_84728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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