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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30日至31日,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祖军、李彬、向官吉、雷军出席,县政府副县长潘勇、乔迁,县法院院长张继承,县监察委、县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有关报告;表决通过了部分县直单位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评议部分县直单位局长履职情况。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认真抓好重点领域预算支出和项目落地。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做好“3+1”保障“回头看”,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要因地制宜,优化“和美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持续开展移风易俗,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成果运用,加强动态跟踪和监测评估,补齐发展短板,确保实现“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衡量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会议要求,人大常委会作为重要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必须在学习贯彻上树立更高标准、体现更强自觉。要持续强化学习能力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勇于担当作为,持续强化“四个机关”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6/t20240605_84728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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