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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多措并举助推汉江流域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近年来,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一件件地方性法规、一次次检查审议、一场场代表活动,谱写了一曲壮丽的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之歌。“要坚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全力推动依法、科学、精准治污,助力汉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4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荆门实施《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全面体检”,既是对荆门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挑战。

  

  构建制度体系织密汉江保护“防护网”

  流域性是江河湖泊最根本、最鲜明的特性,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如何打破地区隔阂,最大限度凝聚治理合力,是亟需破解的首要难题。

  今年3月1日,湖北省首个湖泊保护领域协同立法项目——《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长湖协同保护的决定》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次以流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形式推进湖泊保护,是以地方立法保障和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此次协同立法将长湖及其主要入湖河道统一纳入河湖岸线保护和管理范围,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了长湖治理由‘一湖之治’向‘流域治理’的转变。”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3月22日,荆门“漳河(母亲河)保护日”现场,万人端杯畅饮,成功挑战“世界上最多人直饮漳河天然水”世界纪录……这是2023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漳河(母亲河)保护日”的决定》后的首届“漳河(母亲河)保护日”。

  

  聚焦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市人大常委会紧跟省委、市委有关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决策部署,于2023年2月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实施〈荆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决定》,建立工作调度、协调联动、考核评价等5项制度,加强跟踪监督,推进规划和决定落到实处。

  据悉,2018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取得地方立法赋权后,率先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着力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针对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问题,荆门在全省率先出台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减少城市污染、提升人居环境;2021年1月,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旨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9月,在地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漳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加上一把“保险锁”。如今,市人大常委会正积极加强与襄阳、宜昌、荆州市人大对接联系,紧锣密鼓推进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协同立法项目……

  以法治力量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护航!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道路上,荆门人大的决心前所未有地坚定,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监督问效打好流域治理“组合拳”

  4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来荆开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地检查。农资经营部农药销售、生猪养殖场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污口整治、废弃物处置及暂存、湿地和河道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运行……围绕群众关切,执法检查直击问题,突出重点,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在此之前,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省湖泊保护条例、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在汉江流域落地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专题知识辅导,“有的放矢”真正查找出问题。

  

  “要敢于动真碰硬,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和监督刚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强调。

  以“利剑”守护碧水,人大一直在行动。

  早在2020年,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司法机关以公益诉讼助推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9件,立案440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法院结案18件;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3件4人,提起公诉28件38人,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9件。

  2021年,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江汉江湖北段实施禁捕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据统计,全市累计回收处置渔船2631艘,共落实禁捕退捕资金1.5亿元。

  围绕石化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开展专题调研,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探讨产业发展路径。在此之前,全市已确认对53家磷化工企业实行“关改搬转”。

  紧盯“母亲河”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将漳河水质情况列入每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必听”内容,将相关问题作为审议意见交办的“必答题”,推动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荆门市漳河库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荆门市漳河库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市、区两级政府每年投入450万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库区周边32个村(社区),14处水上船坞平台得到清理整治,其中2023年拆除7处。

  寓监督于支持,人大敢监督,政府善作为:沙洋县对长湖102处围湖、6.675万亩围网实施拆除,完成0.734万亩退垸还湖工程,关闭12个露天采石厂,对长湖湿地保护区、试验区内1.3万亩养殖尾水进行治理;钟祥市完成沿江48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37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成立汉江综合执法中心加大流域联合执法力度;荆门累计投入近50亿元,持续推进竹皮河、天门河、浰河、西荆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管网改造、污水处理扩容、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落实省级和中央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资金1000万元,组织在惠亭湖、漳河、仙居河等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实施县级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县市10条城市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9条;完成全市45处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投入2.2亿元完成14座磷石膏库削层降坡、覆土复绿、防渗、截洪、截污、防扬散、地下水监测等工程整治;关停取缔非法码头76个,腾退岸线6.5公里,复绿面积500余亩,清理非法占用河湖岸线长度119.7公里;改造升级垃圾分类投放点2926个,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023年,在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的跨乡镇断面水质考核中,全市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市16个国控、22个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除竹皮河为Ⅳ类外,其他断面均达到III类以上,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3.8%、95.5%,分别超过考核目标12.5%、9.1%。

  凝聚代表力量共谱绿色发展“大文章”

  “建议进一步加强荆门城区汉江饮用水水源保护!荆门第四水厂于去年7月投入试运行,荆门正式进入‘双水源’供水时代。但在水厂运行期间发现原水水质波动较大,加强汉江以西水系连通工程及城市备用水源工程沿线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在漳河保护中仍然存在‘三无’船舶较多、农业面源污染、旅游开发过度、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漳河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确保一库清水永续。”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陈永根、孙治斌等人大代表围绕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这一主题大声疾呼、建言献策,旨在汇集力量“把脉问诊”、对症开方,以代表建议办理践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时代使命。

  陈永根、孙治斌两位代表所在的龙泉代表小组,连续27年聚焦漳河保护,深入库区开展调研和暗访220多次,集中视察40余次,形成专题调研视察报告6份,提出保护漳河的建议50余件,只为一库清水润荆门。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将保护漳河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高质量推动代表“有用之言”变为漳河保护“有益之策”。如今,漳河流域没有一个工业企业排污口,整个水域没有一个养殖网箱,迎水面2公里范围内没有一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泉口代表小组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围绕城郊矿山采石企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开展视察,有力促进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

  ……

  多年来,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用务实担当合力描绘了守护汉江的和谐画卷。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五级人大代表“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汉江流域沿线乡镇人大围绕“水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组织代表走村入户宣传环保政策,深入湾组庭院与群众协商议事,共谋绿色发展之路。在人大代表的参与带动下,不少群众在汉江保护工作中从“看客”变成“主角”,积极投身到“守护碧水”行动之中。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把代表工作与“清保行动”结合起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度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汉江流域周边各乡镇人大充分发挥代表监督助推作用,以入户宣传、交叉检查、现场督办等形式,干群齐心,围绕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汉江沿线等区域协同“发力”,以实际行动助推提升汉江流域的“颜值”“气质”。

  护汉江安澜,保碧水净土,全市上下正以实际行动作答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大文章,实现长江与人类的和谐共生,汇聚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门篇章的磅礴力量!(章辉)

  责任编辑:李靖


原文链接:http://www.hppc.gov.cn/p/34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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