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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贵阳举行

发布时间:2024-05-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长海主持会议,副主任桑维亮、王忠、杨永英、李豫贵,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省政府副省长杨同光,省法院院长茆荣华,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永金,省监委副主任黄文胜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贵州省慈善条例(草案)》《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松桃苗族自治县农业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条例〉的决定》《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文图/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伊航 文媛  杨猛)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yw/202405/t20240528_84697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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