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日前,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健全涉外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若干规定》是浦东新区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回应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实践发展需求,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
“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对解纷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吸引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浦东作为纠纷解决地,引导更多仲裁、调解资源在浦东高度集聚,有必要以管理措施的形式优化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争议解决新格局。”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若干规定》由人大代表议案转化而来。在今年1月浦东新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李忠英等61名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建议制定〈浦东新区健全涉外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若干规定〉的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
依托南汇新城镇和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们了解到,涉外商事纠纷往往面临解决周期长、化解路径多样、法律适用问题复杂等情况。“比如仲裁、诉讼在保全、调查取证等方面衔接不畅,纠纷化解参与者国际化水平较低,公证认证程序冗长等问题,极大影响了解决涉外商事纠纷的质效。”李忠英认为,回应市场高效解纷的现实需要,关键在于进一步优化涉外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应当用足用好全国人大、市人大有关授权,充分总结浦东既有实践经验,以管理措施形式加以固化完善,为浦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
《若干规定》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加强联动形成社会合力,优化配套服务机制、离岸约定管辖、新型争议解决方式和协作机制六个部分,提倡非诉优先,推动调解、仲裁、诉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实现“能调则调、适仲则仲、当诉则诉”。
浦东在涉外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方面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早在2014年,浦东新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建庭之时就开始启动涉自贸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专门的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推进“调解优先”引导机制建设。在此基础上,2018年又探索设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工作室,构建了“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从原有的“诉讼、调解”二元对接模式,向“诉讼、调解、仲裁”相衔接的三位一体模式积极转化。2019年,浦东新区法院主动对接临港新片区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拓展了临港新片区审判站,并和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搭建沟通机制,为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提供司法服务。据悉,自2014年至今,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工作室共委托非诉调解组织调解各类案件9521件,正式进入调解程序案件5226件,成功调解2250件,调解成功率达43.05%,纠纷平均处理周期30天,纠纷化解标的达到金额达到48.5亿元,43件进行了诉讼与仲裁程序对接。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在本次《若干规定》的制定中,就是以涉外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工作室的实践为基础,进行一定的创新和优化,由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高效、便利、低成本的争端解决服务。”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张卓郁介绍。
明确建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是《若干规定》关键创新点之一,旨在凝聚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力量,鼓励境外仲裁机构,翻译、公证、境外法查明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入驻,吸引更多中外当事人选择浦东化解纠纷。目前,自贸区法庭已与2家仲裁机构和5家调解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也已引进全国首家外国仲裁机构——韩国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中心。张卓郁表示,此举加强了浦东在商事争端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将进一步推动浦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若干规定》还明确建立和完善涉外商事争议类型化分流机制,明确争议分流评估标准。“我们会引导当事人在纠纷最初时选择适宜的解决方式,减少当事人时间和经济成本。比如事实较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可以尝试调解;需要境外申请执行的纠纷,更适合仲裁;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矛盾激化程度较高的纠纷,就考虑诉讼。”张卓郁说。
针对诉讼与仲裁之间存在一定的衔接壁垒,《若干规定》创新了诉讼与仲裁的程序衔接机制。对此,自贸区法庭陈裔佼法官解释:“正常情况下,区人民法院因发现已受理的案件存在有效仲裁协议而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应自行再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周期比较长。现在依托诉仲对接机制,可以通过组织原告、仲裁机构、法院进行在线谈话,由仲裁机构在线审查原告递交的申请材料,并当场出具审查结果,完成一个案件的诉仲对接。”
此外,《若干规定》中提到的“区人民法院应对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依法、及时进行司法确认。”给了非诉调解组织很好的感受度。“以往企业发生纠纷,为了方便执行,原告都倾向将诉状等材料递交至法院,再由法院委托我们调解组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程序多、材料厚、时间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李海歌介绍,“现在,当事人如果直接找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完成后,法院为调解协议开通了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企业和调解组织来说,都得到了便利。”
“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浦东在涉外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探索和实践,将有力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晨光表示,《若干规定》提出的涉外商事一站式争议解决中心,通过整合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途径,不仅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也有助于降低争议解决的成本,缩短解决时间,对于吸引更多的国际商事主体选择浦东作为争议解决地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5/t20240528_437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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