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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以人民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5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的当家作主实践和主人翁意识,以及人民的创造性实践和创造伟力,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有力保证。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确保人民群众满怀热忱地投入到现代化建设中来,必须扎扎实实地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运用好、发展好、实现好。同时,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所未有的伟大实践,也必然会在发展中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新要求、展现新期待。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和规范体系。

  

  基层立法联系点被称为国家立法“直通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图为2023年2月7日,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的征询会上,工作人员听取相关人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新华社记者刘颖摄

  一

  始终立于人民这个决定性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使命的现代化。

  必须在世界观上坚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价值观上坚持人民至上和人民主体地位;在实践行动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发展原则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使命担当上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执政实践中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遵循这些价值导向和实践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形成有机统一、共同发展的局面。

  二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民主实践的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完善,并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互赋能和相互促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同时,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这决定了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强大的领导力量保证,而且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保障。有党的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能做到方向正确、尊重实践、发展有力;有人民政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能做到主动自觉、依法有序、走深走实。只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和运行就能不断得到全方位的健全和完善,并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互赋能和相互促进中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

  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民主,实践到位才能管用有效,健全完善才能激发优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不断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属性,更加彰显其“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rdyw/202405/t20240520_8910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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