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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受全国人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下旬,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规定,为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欢迎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对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电话:0971-8459508(兼传真)
电子邮箱:qhrdshw@163.com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qhrd.gov.cn/html/1856/41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