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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正勇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4月17日至18日,检查组先后深入官仓镇、羊磴镇、松坎镇,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围绕“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情况,制度落实及资金保障情况,文化振兴情况,加强耕地保护、粮油保障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情况,人才支撑情况,生态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振兴情况,城乡融合发展情况,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月7日,检查组召集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十三家职能部门召开“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

  检查组指出,乡村振兴是一项长久的、持续的艰巨任务,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突出抓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检查组强调,“一法一条例”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对“一法一条例”的学习,深刻认识“一法一条例”的重大意义,以“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强化使命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扛起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法律责任,依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切实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村发展和繁荣。

  县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管同志陪同检查。(作者:陈秋燕)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zfjc/202405/t20240508_84594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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