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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了专项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在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实现了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的审议监督全覆盖,推动实现了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圆满完成了第一个五年周期报告和监督工作,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地落实。初步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家底,向全省人民交出了一本国有资产“明白账”;有力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突出彰显了国有资产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化拓展,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提质增效,根据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参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在中共贵州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聚焦深入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聚焦国有资产安全增值增效,聚焦国有资产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突出人大视角、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以标准化、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科学评价、精准监督,推动各类国有资产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努力,推动国有资产全貌和各类国有资产家底不断清晰、准确、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规范、协调高效,国有资产效能和效益持续提升,共享国有资产发展成果的渠道和机制日益顺畅,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到2027年,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体例统一规范、标准科学明确、内容全面详实,各类国有资产报表丰富完善,差异化管理评价体系科学有效,全口径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系统、重点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建成和运用,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移动化智能化可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年度报告议题安排

  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统筹考虑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进展等实际情况,2023-2026年,每年下半年在书面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分别为: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5年);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6年)。

  2027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进一步丰富完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内容,每年可以选择若干小专题请省人民政府提交书面专题报告,作为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的子报告或附件,补充说明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四、推动改进报告工作

  加强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持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有效提高报告质量,不断夯实人大审议和监督基础。

  (一)规范报告口径

  持续加强研究论证,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的报告口径,明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土地等特定国有资产的类别归属,并逐步纳入报告范围。进一步厘清各类国有资产的边界,推动解决非金融企业下属金融子公司资产、宣传文化领域企业资产统计及报告等问题,研究数据资产等新形态资产的管理和报告方式,更好落实报告全口径全覆盖要求。

  (二)完善报告内容

  紧扣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要求和实施意见精神,综合报告要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强化系统性、整体性、综合性;专项报告要分别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上一次报告以来的变动情况,突出各类国有资产的功能定位和性质,体现年度性特征。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报清国有资产家底,细化区域、行业、类型等结构分布,增加特点特征的总结提炼,减少一般性报账;坚持结果导向,进一步说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重点改革进展,用足用好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讲透存在的问题,强化对问题的原因分析,促进问题得到解决。

  (三)规范报表体系

  把相应类别国有资产报表作为综合报告或专项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整体上加强各类报表的协调衔接,丰富细化结构性报表,持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综合报告的附表应重点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资产负债等情况。专项报告的附表应根据各类国有资产的性质和特点,从价值和实物等方面,重点反映国有资产存量和变动等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表应细化到行业或类型,逐步推动省级国有资产报表细化至企业,充分反映各类性质企业的相关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应细化至行业或领域,逐步推动省级国有资产报表分部门、单位进行编列;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表应分类型、分行政区域进行编列。按照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要求,增加重点指标一览表,直观反映资产状况和管理绩效。

  (四)健全评价指标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除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营业现金比率、资产负债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外,研究增加反映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自主创新贡献、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高质量发展类指标;文化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除资产负债率等经济指标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等管理指标外,研究增加反映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和服务、社会价值导向等社会效益指标。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在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等管理指标基础上,研究增加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和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运行安全等指标。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在统筹配置和使用效率等管理指标基础上,研究增加反映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资产管理数字化水平、存量资产盘活利用等指标。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指标研究增加反映国土空间安全、能源资源安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效益、收益分配等指标。

  每年2月底前,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将各类国有资产的年度管理评价指标报送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为监督工作参考。

  (五)夯实基础工作

  推进落实会计制度改革任务。规范核算口径和标准,推动各类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推动文物、自然资源资产等由实物量报告为主,向变动部分实物量、价值量共同报告有序规范拓展。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各类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横向部门间互联互通、纵向省市县共享共用,实现一个平台全景展现、协同管理,并逐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

  五、持续强化人大监督

  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强化监督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面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提质增效。

  (一)突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重点

  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重点应当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核心功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增值、提质增效等情况。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重点应当聚焦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机制创新,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等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重点应当聚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产综合配置和使用效率,盘活利用存量资产特别是共享共用、向社会开放等情况,以及教育资源、科技资源、医疗资源、文化资源等优化配置情况。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督重点应当聚焦支持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节约集约利用、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国家战略资源能源安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等情况。

  全口径国有资产的监督重点应当聚焦资产的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可持续发展,共享国有资产发展成果的渠道和机制,国有资产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

  (二)建立健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四大类别的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用指标与专用指标相结合,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体现不同类别国有资产的性质功能特点。重点聚焦政府管理工作情况,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评价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情况;围绕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进展,评价依法管理国有资产情况;围绕落实所有者(出资人)管理和基础管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等情况,评价规范有效管理国有资产情况;围绕改革进展、管理成效,设置系列指标有效反映管理绩效情况。

  (三)强化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衔接机制

  加强对预算资金形成国有资产的监督,推动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布局结构、经营状况及收益上缴情况的监督,推动落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推动健全部门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情况的监督,推动加强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管理。

  (四)加强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

  依托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快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不同模块、功能之间的贯通衔接,强化数据分析,保障数据安全,依托数据资源生成综合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报告和分类型、分领域专题分析报告。研究开发手机App端应用,立体化、系统化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并向服务代表拓展,不断提升系统应用水平。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国资监管等部门的对接协调,研究明确报送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的数据信息标准,确保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完整、可用。

  (五)用足用好监督方式

  建立健全与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人大及时了解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政策、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计划、重大事项等情况,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改进监督调研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可选取若干小专题,深入开展“小切口式”调研,真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机制,规范有效发挥高校智库、专家学者、社会咨询机构等的作用。聚焦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短板和弱项,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或综合报告的同时,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题询问。

  (六)加大整改问责督促力度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题调研报告及审计部门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或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整改和问责清单,作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对一些具有普遍性、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跟踪监督。加强与审计监督的衔接协调,推动年度审计重点与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议题有机衔接,协同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加强与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贯通协同,不断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及时通报人大监督发现的问题,探索开展联合调研等形式,形成推动整改问责合力。

  (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切实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围绕年度审议议题,广泛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评价、意见及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落实监督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报告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有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八)加强与市县两级人大的联系指导

  健全完善与市县两级人大的国有资产监督联动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整体提升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专题调研等形式,推广交流有益经验、创新做法,共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支持市县两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机构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

  六、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立法

  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地方立法研究,加快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细化落实有关上位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提出对策措施,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督法治化水平。加快推动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修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法定地位,协同推进构建系统全面、结构合理、衔接紧密、协调统一的国有资产法规制度体系,为推动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zyfb/tzgg/202309/t20230925_8249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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