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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杰率检查组赴毕节市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率检查组赴毕节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

  执法检查中,于杰先后深入大方县凤山乡银川村、红旗小区,七星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倒天河水库、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地,围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地检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详细了解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听取对法律法规实施和修改的意见建议。

  

  

  于杰在大方县红旗小区检查

  

  

  于杰在七星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中节能(毕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检查

  

  

  于杰在七星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检查

  

  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毕节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

  

  

  

  于杰指出,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监督任务,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胸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这个“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行动上、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的成效上。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奋力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走前列作示范,真正在全省上下落实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四个重大转变”。

  

  

  

  于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落实治理责任,久久为功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压紧压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创新人大工作方式,不断增强人大立法、监督的实效和刚性权威作用,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当好宣传贯彻法规的排头兵,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

  省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杨洪民、副主任委员黄定承,省人大代表吴映环参加检查。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主任(副厅级)涂志江,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周仕飞,毕节市、大方县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陈兵)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yw/202405/t20240517_84653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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