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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部署,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ljrd.gov.cn/content.html?id=6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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