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研究 > 正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2024年1月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石时态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安排,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jyjd/202401/t20240126_56767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