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权力 | 聚焦示范区:合力致远 长三角协同立法迎来新突破
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又有新动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联合制定出台《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示范区内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江南水乡文化、公共服务等跨区域协同制度作出全方位、多维度的规定。
上海市3月27日上午表决通过,江苏省3月27日下午表决通过,浙江省3月29日上午表决通过……5月1日起三地同时实施。两省一市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施行,以“一体化”的理念、“共同体”的意识,在示范区协同立法中同频共振。3月29日下午,两省一市在上海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立法过程以及主要内容。
“去年《立法法》修改以来,作为国内第一个综合性、创制性的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条例不仅为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在体制机制上有诸多创新,达到区域立法协同的新高度。”发布会现场,大家由衷感叹。
一张蓝图管全域
——制度创新回应现实需求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国家战略,示范区又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从设立之初就负有改革创新的重要使命。那么,条例在立法引领示范区改革创新发展上有哪些先行先试的措施?
据介绍,立法参与方对完善示范区治理体制机制作出重点研究,在示范区的共同管理、协同治理方面率先突破、创新机制,回应区域治理的现实需求。
“条例明确示范区理事会的决策平台职责,细化示范区执委会的职责,完善行政机关的合作协作机制,规范授权和委托管理事项,规范跨区域项目建设的行政许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说。
纵观条例内容,既有对示范区现有制度创新的固化,也有为未来改革预留空间。明确支持示范区率先在改革开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国家和两省一市明确的改革举措,支持在示范区先行试点、集中落实、率先突破;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鼓励在示范区复制推广。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是鼓励性条款之一。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表示,条例明确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动示范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示范区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推进实施联合攻关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这为示范区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行动指南。”
记者了解到,在这一过程中,各方坚持求同存异,针对因不同区域特点差异产生的意见分歧,三地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有关方面,充分沟通交流,尊重各方差异,努力达成共识,寻求制度设计的最大公约数。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不仅固化提升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还着力破解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积极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说,立法过程中,各方始终按照示范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要求,充分发掘已有实践探索的制度价值,以改革创新的思维研究和破解难题,纵深推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生态绿色为本底
——绘就江南文化新图景
长三角核心区,何以“最江南”?自古以来,这里便是诗画江南里的鱼米水乡,有湖荡纵横、林田共生的“高颜值”生态,也有凝结了粉墙黛瓦、小桥流水的江南文化。
区域现状河湖水面率20.2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为让示范区“生态绿色”的本底更加鲜明,体现示范区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的定位,条例围绕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对生态环境“三统一”、分区管控制度作出总体规定;从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角度,对联保共治、联防联控机制作出规定;从推进市场化机制的角度,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认证、碳普惠等机制作出规定。此外,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和美乡村建设有关工作也有明确。
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示范区覆盖沪苏浙的两区一县,山水相近、人文相亲、城水相依、环境优美,孕育了独特的江南水乡文化。如何用好优良资源禀赋,让“江南味,国际范,水乡韵,田园风”走进更多人心中,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条例设江南水乡文化专章,对弘扬江南水乡人文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利用等作出规定。
“针对江南水乡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明确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依托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古镇整体性保护和联合申遗。”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条例鼓励展示江南水乡古镇独特的文化内涵,实现活态传承。对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支持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开发,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近年来,长三角居民出游热度愈发高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绿水青山”更加充分转化为“金山银山”,长三角正铺展着一幅“生态+旅游”秀美画卷。为进一步塑造示范区文旅形象,条例对打造示范区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等也作出规定,推动“软实力”和“硬实力”齐头并进。
要共建也要共享
——积极对接百姓关心关切
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到长三角货证通、健康码通用,近年来,长三角三省一市携手并进,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扩大配置范围,按下民生建设“加速键”……
推动示范区一体化发展,老百姓最关心的还是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如何在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等方面早日实现跨区域便捷办事,享受同城待遇?
赵建阳说,条例对老百姓关心的示范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问题进行了规定,如明确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基本要求,要求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政府编制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并动态更新,推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具体来说:
——支持教育共建共享,明确支持示范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师一体化培养,建立智库共享、课程共建、名师联训、品牌联建机制,共建优质教育资源库。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工作,开展跨省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推进高等学校校际学分互认、教师交流,发展高水平、开放式的高等教育。
——推进医疗保障同城化,实行示范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统一,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推进医疗机构协作,建立跨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推进影像资料、检验报告互联互通互认。
——推动养老服务合作,支持建设康养基地,推动实现养老服务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异地结算,为异地养老提供便利。同时推动多领域同城化服务,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同城化服务。
“踏上新征程,示范区将继续围绕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接续出台示范区第五批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推进新一批‘一卡通’同城待遇用卡场景,推出并优化示范区线上教育平台,持续推进示范区公共服务品质提升,进一步提升示范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示范区执委会有关同志当场表态。
协同立法一直在路上。回溯历程,2018年三省一市人大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2020年两省一市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如此,近年来三省一市还协同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长江船舶污染防治、铁路安全管理、居民服务一卡通等方面的立法,协同立法趋于精准精细。
作为保障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基石,条例的出台,体现了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机制创新的阶段性成果,也是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区域协同立法的新起点。两省一市有关同志纷纷表示,将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力有序推动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地,不辜负国家对一体化示范区寄予的“做实一小片、协调一大片、引领一整片”的厚望。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xwzx/mtjj/202404/t20240401_569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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