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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迎来“大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时隔11年,我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迎来“大修”。9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创新摆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省科技厅负责同志在修订草案说明中表示,现行条例部分内容与修改后的国家上位法不一致,不能适应新时期我省高质量推动科技进步工作、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需要,亟须修改。

  修订草案共8章56条,主要规定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区域创新与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为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条例完善科学技术计划体系,并加强基础研究,对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能力建设、省自然科学基金等作出了规定;还明确建立和完善攻关协调机制,规定省、设区的市、自治州、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发布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清单,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组织实施机制和管理方式。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方面,条例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进一步优化我省科技奖奖项设置,拟增加卓越青年奖,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条例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赋予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工资薪酬分配、岗位设置方面一定的自主权;鼓励设置创新型岗位和流动性岗位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留住、引进、用好科技人才。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金融和社会支持,推动我省科技研发投入强度尽快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646743/64/13068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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