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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 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布时间:2021-08-2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重要法规草案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县乡两级人大探索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完善代表届中调整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近日,安徽池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

  如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课题,也是各级党委关注和推进的重点。《意见》着重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正确有效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其中不少要求是结合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首次提出来的。

  在立法工作方面,要求“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报市委审定,重要法规草案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突出了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和立法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了“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对改革发展急需、群众期望强烈的立法项目,推动及时出台”的立法鲜明导向,提出“突出池州特色,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等立法理念。

  在监督工作方面,明确提出制度化运用随机抽查、个别约谈、暗访暗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组织专业力量辅助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大法律法规检查力度;听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的篇幅内容实行“三三制”,实行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交办督办制度,突出了人大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的方针。在原有的定期向人大报告内容的基础上,首次提出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部署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情况作为定期向人大报告制度的重要方面,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人大工作的源头活水。《意见》就加强代表选举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提出“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范围,推行办理情况公开,落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答复会制度,适时对往年已办理的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增强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刚性约束;首次提出要完善代表届中调整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突出了对代表的履职管理和监督。

  “这次市委印发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视和支持。蓝图已绘就,下一步关键是狠抓落实,努力把这张蓝图变成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施工图’‘实景图’。”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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