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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5月27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人大

  

  

  5月1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5月27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1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董仚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四部法规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三部法规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沧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衡水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邢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青龙满族自治县立法条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全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霍相博)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4/05/13/101320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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