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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让不动产登记“动起来”

发布时间:2024-05-1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日报记者 李运海

  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今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群众获得感。

  上网就能完成房屋过户

  “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越来越方便了,人不用过去,在电脑上动动鼠标就能办好。”今年4月,身在河北石家庄市的王先生通过河南政务网为其在郑州的一处不动产申请抵押登记。提交几分钟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就回复收到申请,并在受理当天办结。

  对此,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全程网办,异地群众上网就能完成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未来,上户口、孩子上学必须携带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才能办理也将成为历史。

  《通知》明确,我省将重点提升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高频业务“全程网办”的比例,打造晋、陕、豫“跨省通办”示范样板。同时,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登记、税收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水电气热过户等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逐步实现应用场景全覆盖。

  我省将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登记能力,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把事情一次办成、一次办好,让“一次办、自助办、网上办”成为常态。

  不还本办理过户和续贷

  房子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房产抵押的情况下能不能卖?洛阳市民李先生对此给予了肯定回答。去年2月,他在这种情况下,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贷款一并转移给了买方,成为洛阳办理“带押过户”业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省郑州、平顶山、焦作、信阳、洛阳等省辖市已陆续宣布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模式。“带押过户”无需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便可实现抵押变更、转移登记,既节约了时间,也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通知》提出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推动“带押过户”业务加快实现跨银行办理。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做法,将“还贷”涉及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与“续贷”涉及的抵押权首次登记两项业务作为“一件事”合并办理,实现“借新还旧”、抵押登记无缝衔接。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无还本续贷”对企业意义重大。过去企业经营多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申请循环使用贷款,但很多企业因为资金不足,往往通过“过桥”“倒贷”等民间借贷渠道筹措资金,偿还上一笔贷款,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因此,推广“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房产继承不再难

  不动产继承登记是转移登记的情形之一,是因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属于遗产的不动产所办理的登记。

  长期以来,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一直是登记工作的堵点、痛点。因存在亲属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获取难、继承材料真伪审查难等难题,让群众感觉房产继承难度太大。

  《通知》从三个方面发力,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

  一是简化继承材料查验方式,明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继承的申请人范围和继承材料核验方式。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二是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流程,压缩时间。

  三是探索引入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践中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地方可以告知承诺的方式替代。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省国资委、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好《通知》的要求,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5-07/195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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