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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立良法促域兴

发布时间:2024-05-1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各级高度重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布。

  不言而喻,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就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在殷殷期盼中,广元市也等来了这一天。4月3日,《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开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培优——

  广元营商环境极具竞争优势

  广元是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盆周山区,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新的动力空间和发展引擎。

  2023年1月,市委书记何树平在接受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时曾说:“广元营商环境极具竞争优势。”

  优势从何而来?

  2022年8月16日下午,广元市召开企业家恳谈会,全市工业、农业、商贸物流、建筑和房地产等行业的近50家企业代表,成为当天会议的座上宾和主角,与市委书记面对面交流。

  会上决定,今后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企业家恳谈会,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实打实解决具体问题,形成党委政府主动找企业、主动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拿出最大的诚意致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同年11月,广元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正式挂牌运行,是四川省首家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旨在最大程度整合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职能,统筹纪检监察、政务服务等工作力量,真正让企业诉求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提质——

  将立法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

  九层高塔,始于垒土。

  广元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做法和先进经验,也为立法提供了不少可行性路径。

  近年来,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广元市通过组建产业专班、开展“背靠背”直接评价、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恳谈会、推进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等,主动服务企业项目,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当然,成效固然明显,但对标“最优营商环境”目标,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亟需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深化,以法律手段实现高效治理。

  基于此,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广元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广元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旨在从法治层面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从而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兴。

  2023年2月2日,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启动会,决定从法治层面、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随后,组织起草小组前往浙江杭州、江苏苏州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地区学习吸纳先进经验,同时深入四县三区,广泛听取市级各部门、县区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

  同年5月,形成《草案》初稿。8月,经广元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11月,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随后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翌年3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在起草过程中,反复推敲斟酌,多次征求意见。比如,如何实现更规范、更有效的监督执法?起草小组与相关部门及市场主体进行了多番深入探讨交流,最终确立了分类检查的工作原则以及对自由裁量的限制规范。

  短短一年时间,从美好愿景到尘埃落定,充分体现了广元立法速度及对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增效——

  以特色立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如今的广元,经济发展跑出昂扬曲线,“中国绿色铝都”加快建设,能源化工、食品饮料活力涌现,再造一个“工业广元”前景良好。

  《条例》将广元市营商环境“1+5”推进机制、“全天候”在线服务、“专职化”受理举报等营商环境建设中一些好的创新性成果,以立法形式上升、固化为法律条款,使之具有了更加强劲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且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出重商亲商和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该《条例》积极推动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优化流程、改进服务、提升效能,提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相关事项并联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聚焦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管理问题,明确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义务、市场主体的权利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着力推动规范化运行、精细化服务。

  重点围绕市场、政务、法治环境建设,条例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的经营许可事项以统一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要深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并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随着《条例》的通过,广元市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也随即开始,再造一个“工业广元”的现代化建设画卷正徐徐展开。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66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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