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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人大网

  


3月26日,受甘肃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吕林邦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报告指出,202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依法依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省政府着力构建“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23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报告指出,2023年,全省上下凝心聚力,多措并举,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省委、省政府全面安排部署化债工作,各级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全面摸排底数,系统制定化债方案。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要求,各级“一地一策、一债一策”研究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三是依法合规举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精心储备遴选债券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全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各级1042个重点项目建设,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四是加强债券管理,切实提升使用效益。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息。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总体良好。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实时统计监测全省政府债务变动情况,定期评定通报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整改核查发现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六是推动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各项要求,切实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告还从全面落实化债方案各项要求,严格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保障政府债券本息按时偿付,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力度四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重点工作,并强调全省各级将按照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短期强管理、中期建机制、长期高质量的总体思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新篇章贡献力量。

  


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报告全面反映了全省政府债务的总体情况,系统总结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分析查找了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谋划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任务,重点突出,指向明确,数据翔实,措施有力,完全赞同。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强重点攻坚,紧盯重点高风险地区、高风险融资平台和金融机构,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采取“一地一策”“一企一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方案和化债措施。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管理,高度重视风险叠加带来的冲击,有效防范基层财政风险。在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好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特殊区域发展财政支出相关政策。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把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与深化人大预算审批监督、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债务审批、举措、使用、偿还和管理规范化,有效化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转型升级,全面优化项目投资、政府债券投向、国有资本布局和企业融资结构,推动政府债务与经济增长良性循环。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张瑶


原文链接:http://www.gsrdw.gov.cn/html/2024/rdxw_0411/23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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