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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省黄河保护条例、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具体内容及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3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会议表决通过的《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和修订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作了介绍。

  《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是我省首部关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了地方立法山东样本。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在起草和修改过程中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好与黄河保护法的有效衔接等原则,充分考虑黄河流域的特点,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要求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省人民政府结合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黄河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并就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汛与工程安全以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紧扣科技创新这一主线,在多个层次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明确要求。条例在立法目的中开宗明义,突出科技进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主导作用,并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挥我省区位优势独特、产业基础雄厚、创新资源集聚等条件,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打造具有山东鲜明特色的创新制度体系,精准助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条例还对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科技进步保障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行为,完善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说。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内容。

  部分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403/ef4b0ecc-ac9f-4a4f-8b32-3675ac08d0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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