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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 |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吴文毅就《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3-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贺志泉 席茜)1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近日,省人大融媒体中心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吴文毅,就新修订的《议事规则》进行深入解读。

  问:2024年1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议事规则》。请问此次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础性法规,是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次修订是我省《议事规则》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大修。自94年实施以来,《议事规则》在规范人大工作程序、保障人大依法履职行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重大改革,人大工作的深化发展,《议事规则》存在与现行法律不相衔接、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此次修订完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的新规定,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我了解到此次修订过程先后历经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经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可以说是高质高效的立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咱们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在此次立法工作过程中,我们主要坚持了以下工作原则和思路: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最新指示精神。二是坚持法制统一。贯彻落实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的新规定,对《议事规则》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对过去制度有缺失的、比较原则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保证宪法和相关法律在我省全面有效实施。注重与本省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衔接,既防止互相冲突,又避免简单重复。三是坚持制度创新。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总结提炼近年来省人民代表大会开会议事的实践经验,对相关成熟做法予以固化,完善制度设计,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注重增强制度设计的前瞻性和适应性,为改革创新、实际操作留足空间。

  问:正如您刚才介绍的,此次《议事规则》是30年来的首次大修,那请问新修订的《议事规则》主要有哪些重要内容或者说特色亮点?

  答: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共十章七十六条,主要有四大亮点内容。

  第一,完善履职原则,把牢政治方向。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省人大的政治建设,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写入“总则”,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严格会议制度,明确会议要求。一是明确了大会召开的频次和会议召开前的准备工作。明确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第一季度举行,对特殊情况下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作出规定;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会议。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在省人代会举行前,提出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决定列席会议人员范围。二是规范了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相关内容。规定预备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主要任务是选举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主席团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会议日程、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等事项。三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和会议纪律。明确代表应当按时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明确议案提出主体,规范计划、预算审查程序。一是规定主席团、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省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二是完善计划和预算的初步审查、提出、审查、表决和调整程序,并明确五年规划纲要和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参照执行。

  第四,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选举、罢免、辞职等制度。选举、罢免、辞职是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组织人事方面的重要职权,条例专设一章对相关内容作出全面规定。一是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长、副省长,省“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通过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辞职、罢免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增加了宪法宣誓的相关内容。明确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

  问:近年来,省人民代表大会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以及会议公开方面有很多实践,请问此次修订《议事规则》,对相关内容是否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答:此次修订,我们总结省人代会的实践经验,将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以及会议公开的相关成熟做法上升为了法规内容。一是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便利;会议简报等材料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推送。二是规定代表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并对大会全体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发言的报名、顺序的安排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强化会议公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并对旁听会议作出原则规定;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设立新闻发言人,会议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报道;会议通过的人事、法规、决议、决定等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2-26/192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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