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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华平带队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12月16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华平带领调研组,赴烟台、日照、枣庄就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调研。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松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范华平一行实地察看当地社区矫正中心、基层司法所,查阅教育矫治档案资料,观看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片,了解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走访慰问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一线派驻民警。在三个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两院”、群团组织,以及人大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范华平指出,社区矫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社区矫正对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帮助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责明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持守正创新,守宪法法律之正,创实践路径之新,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探索“1+N”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学习、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帮扶;加强保障能力建设,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完善“固定+机动”等方式,强化矫正队伍建设,注重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智慧矫正”水平;要加强工作总结,固化工作模式,走出一条具有山东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71/202312/b53580f0-c40a-4904-b1b8-8c65fcaeaf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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