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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3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由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311/c38b26e4-d70c-491e-832e-9a6a2e51a35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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