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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杂志】山东着力提高创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

发布时间:2023-11-03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创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

  建强用好立法工作专班。出台专班工作规则,打造政治引领、特色鲜明、运行高效的专班机制,发挥把关、协调作用,研究解决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制定常委会负责同志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推进联系点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引导联系点结合实际认领法规项目,所征集立法意见实现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打造高水平地方立法智库。探索形成“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三题递进工作法,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出台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规则,推进基地选派优秀教师到常委会法工委实践锻炼,聘任15位立法顾问,强化智力支持。

  推进立法听证走深走实。修改完善立法听证法规,长岛海洋生态保护立法中把听证会开到渔民家门口;将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法听证会开进中小企业里;在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听证会上,首次邀请未成年人参加。

  强化立法评估问效。出台地方立法评估规定,构建贯穿立法前中后、分阶段有侧重的立法评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首次开展立法中评估;常态化做好立法后评估,依托立法评估精准推进法规清理工作。

  夯实立法技术规范。强化立法标准意识,编写地方立法工作手册,对地方立法技术规范、法规草案及有关格式文本等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加强法规制度供给,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编:屈庆硕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6169/202311/a1a6ffac-c4ed-448c-938a-1cc61156d2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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