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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建议重视和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 建议重视和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0日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制定出台爱国主义教育法,以立法形式推动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草案总结了实践经验,明确了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等重大问题,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各类主体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一些委员对草案也提出了修改意见。

  随着网络的普及应用,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建议要重视和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之一。

  “从当下互联网传播的规律和形势来看,只有加强网络信息的源头管理,加大网络信息的审核监管力度,才能从源头上防止违反爱国主义精神信息的传播。”吴立新委员建议增加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源头网络信息的监管审核,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林锐委员认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包含提供网络信息的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者个人两方面,应对有关平台的责任和发布者的责任作进一步明确。

  “网络空间有天然的无序性特征,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受到应有的引导,避免出现网络爱国主义表达上的异化。”汤维建委员建议要重视正确的爱国主义评价观的引导,防止网络爱国主义教育的碎片化和偏激化。同时,推动线下教育经验转化为线上爱国主义教育的能力。政府、共青团和高校等主体需以积极态度应对,避免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化,优化爱国主义网络教育的内容。此外,还要重视网络空间的信息内容治理,严格执行“净网”行动,强化网络平台责任意识,强化有损爱国情感内容的审核机制。

  还有委员在发言中强调要做好法律通过后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普法本身也是一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进行深入浅出的阐释解读,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张勇委员强调要着力做好法律的宣传解读。同时要抓好贯彻实施尤其是采取日常性、持续性措施。各有关方面要立足各自职责,根据本部门、本地区、本领域的特点,及时制定出台具体举措,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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