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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索达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贯彻落实区党委九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jyjd/3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