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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听取《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修改情况专题汇报

发布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10月9日和11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召开《达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巴中市乡村清洁条例(草案)》修改情况专题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听取专题汇报并讲话。

  会上,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大兵,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映分别介绍了有关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两条例的审查、修改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两条例的起草立足本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不盲求大而全,同时提炼实践经验,凸显地方特色,值得肯定。

  

  

  

  彭琳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在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于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必要干预,落脚点在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条例草案后续的修改完善中,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注重统筹兼顾,把握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匹配度,为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彭琳指出,制定乡村清洁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巴中市乡村建设的制度保障,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期盼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条例草案完善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厘清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村地区乡村清洁中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310/t20231012_45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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