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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清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市“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多次提出要求,主管市领导高频度推进工作落实。各部门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大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努力稳就业、促就业、优就业,着力帮助重点群体缓解就业困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对促进首都经济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提高就业创业发展水平
一是围绕统筹、转型、创新发展,优化提升就业水平。坚持就业优先发展理念,把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在实施宏观调控中优先考量,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市常住就业人口1132万人,年均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以上。本市就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进入到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形成城乡就业统筹发展格局;传统行业的职工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实现转岗就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就业规模,在本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中得以快速扩大,全市第三产业就业占比达到81.4%,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吻合;居民工资性收入以年均5%的速度增长,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综合经济、社会、就业政策,全力“保就业、稳就业、促就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就业优先政策。2015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10个促进、稳定就业文件,持续实施税费减免、担保贷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帮扶标准。全市围绕助企纾困、援企稳岗及时打出信贷、税收、财政以及社会保险费“减免缓降返补”等政策“组合拳”,顶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缓”社会保险费1636.4亿元,减免房租93.7亿元,返还失业保险费61.4亿元,失业保险金促进就业支出278.9亿元,牢牢守住了就业基本盘。
今年为全面复苏经济,创造恢复稳定就业的有利环境,有关部门强化重点产业支撑作用,增加投资功效,拉动经济回升向好。通过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扩岗支持,提供稳岗扩岗金融支持服务,简化担保手续,给予技能提升补贴等,扩大就业容量,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三是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引导、规范、关爱发展,拓展新业态就业空间。新就业形态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运而生,伴随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2021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分别针对出行、外卖、同城货运、即时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充分借助“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工作机制,规范平台用工,指导平台企业将劳动用工规范列入平台业务合作协议,督导合作企业依法用工;推动重点快递企业与行业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保障合法劳动权益;指导平台企业优化算法规则,减轻工作压力和劳动强度,保障安全;开展网约车平台抽成“阳光行动”,公开计价、显示抽成比例,确保合理收入。适应灵活就业特点,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行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费。开辟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平台企业试点自主建立职业评价标准体系、开展技能等级评价、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开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目前已在抖音、京东、搜狐、阿里等企业开展多期职业技能评价,近9000人获得职业等级证书。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在京东、顺丰等头部企业及工业园区组建28家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就近就地化解争议;在17家互联网平台头部企业、14家品牌快递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提供困难帮扶、法律援助等服务;市总工会建设4262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团市委打造1000余家“小哥加油站”、市妇联建立起500余家“驿港湾”,提供歇脚、餐饮、休息、交流便利。
四是凝聚政府、企业、社会力量,营造共建共治的“大就业”工作格局。健全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属地必须管就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就业”的“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属地责任。着力围绕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障创新创业,推进政策系统性、服务便利性、市场主导性、培训实效性、执法针对性,确定目标任务,推进工作开展。通过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和重点群体就业状况调查,搭建“企业用工风险监测平台”,预判风险、瞄准问题;制定并落实“1+4”应急预案,加强调度督导,统筹政策、资金、岗位、服务等资源力量,积极防范和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通过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和典型经验,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对做出突出就业贡献的企业、机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就业创业发展。
(二)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市场就业
遵循“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就业方针,构建“政府+市场”的就业创业服务格局。
一是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市场就业。颁布《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断健全市场运行规则,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发展互联网服务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广地域地扩大服务供给。截至2023年8月底,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达3912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
多部门综合治理,持续规范市场服务秩序。严厉打击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非法扣押证件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络用户信息泄露、就业诈骗等监管力度,严密防范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侵犯。今年全市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170户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查处行政违法案件274件,处罚金额67.1万元。
二是全方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努力帮扶就业。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教育、退役军人、国资等政府部门结合职责针对重点群体和国有企业开展就业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发挥优势提供就业服务;出台《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利用专长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市区就业服务网站和公众号服务矩阵,发布信息、直播带岗,组织线上招聘和职业指导、咨询等服务,消除服务的区域界限,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按照网格化服务要求,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就业服务指导员、就业服务专员、企业联络员队伍,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和重点群体,了解需求、发现问题,提供精准、精细服务。常年精心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招聘行动”“百姓就业进社区”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打造“就业在北京”服务品牌,做到月月有活动、年年出特色。今年以来,全面恢复现场职业招聘洽谈活动等综合服务活动,先后组织“就业在北京”2023年大型现场招聘会等847场,满足各类群体的求职就业需求。
三是激发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坚持创新驱动,激发劳动者创业潜能,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行“合并办”,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创新“一码通”服务,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着力打造集贷款融资、指导咨询、孵化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服务链条,依托“一街四园多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广泛开展创业服务。连续举办“创业北京”“京彩创业”等大赛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服务,积极落实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支持。在全国首创大学生创业板,挂牌展示企业累计达到289家、注册资本20亿元,企业累计融资额超65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超6000人。今年1-8月,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50笔,共33.6亿元,同比增长33.9%;创贷余额53.6亿元,同比增长66.7%。新增参保创业单位近4.2万户,带动就业岗位19.5万个。
(三)着眼终身职业发展,支持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
一是研究制定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措施。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四个环节出台18条具体举措,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制定《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北京市关于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发挥引领作用,促进落地实施。
二是深入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面向重点群体和企业职工的技能帮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职工培训力度,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注重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全市各类培训已达84.5万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强化行业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全市共有219家备案企业开展等级认定,55家机构开展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技能人才达到344.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7.5万人。
四是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着力从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全市技工院校连续三年就业率达到99%以上。在职业学校中开展“入学即入职”培养试点,校企一体招生、共同培养、双基地训练,毕业后即可直接转为正式员工。
(四)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帮助重点群体解决就业困难
一是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重要位置。市政府每年统一部署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出台了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并实行全链条服务。人力社保、人才、民政、国资、农业农村、科委、教委等部门以及残联联动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协理员、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广泛开展“访企拓岗”行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人社部门开展“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组织“人社局长进校园”说形势、讲政策、谈需求,定向招收发展急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部门在广泛组织“双选会”的基础上,遴选33个市级就业指导名师工作室、34门就业指导金课和185家市级毕业生职场体验基地,指导高校做好“家校”联动,共同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是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将农村劳动力纳入促进就业帮扶范围,推动就业服务、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并逐步实现城乡统一。深入实施“扶持产业、促进就业、山区搬迁、生态建设、社会保障兜底、社会力量帮扶”的“六个一批”精准帮扶,推动低收入农户全部脱低,全面消除低收入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开发城市公共服务岗位,引导岗位资源匮乏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推行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提高就业质量。
三是强化城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北京市就业援助规定》,坚持日常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形成发现认定、动态管理、分类帮扶、跟踪回访的全程帮扶机制,根据困难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岗位推荐、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政策支持等一揽子“一对一”帮扶措施。在每个街道(乡镇)设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公益性岗位征集制度,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加强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加强“低保”“低收入”人员的社会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全市年均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9万人,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此外,本市还出台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一揽子政策,综合利用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技能培训、教育资助等措施,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五)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体面就业、幸福劳动
一是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完善市、区、街道(乡镇)、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98.2%的街道(乡镇)建立起三方机制,培育起2646人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在自贸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建立49个三方工作站,打造三方机制新模式。组织10余万户企业参与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有2192家成为市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56家成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19家成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
二是构建集体协商多元共建格局。率先建立全国性、跨区域的京东集团协商模式,推行行业(区域)协商模式,试行协商恳谈会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差异化集体协商机制,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鼓励劳资双方围绕工资合理增长、劳动保护等内容协商;对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鼓励双方围绕工资适度调整、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内容协商,形成以综合集体合同和工资、劳动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为载体的协商共治机制。截至2023年7月底,本市集体合同覆盖3.2万户企业,涉及职工333.4万人,覆盖人数连续两年平均增幅在16%以上。今年已按要求启动《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修法调研论证,奠定修法基础。
三是着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联动,充分运用联合约谈、现场处突、资金监管、舆情管控等手段,促进争议纠纷平稳柔性化解。深化裁审衔接,明确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促使80%的案件在仲裁阶段得以化解,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连续八年发布典型案例,推行送法进街道(乡镇)、进园区、进企业,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
四是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发挥“治欠薪、保收入”在“稳就业、促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对象开展“风险+信用”综合评估,形成欠薪隐患台账,开发建设“互联网+监察”数字监管信息系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实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建立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制定“护薪”行动应急预案,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重大集体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高效处置因裁员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确保风险总体平稳可控。2021年以来,共立案办结工资类案件2.2万件,为6.2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7.4亿元。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本市经济运行呈恢复性回升态势,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就业形势将逐步好转,但目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市场需求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产业新动能还需培育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对就业带来较大影响,就业工作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一)劳动力供求矛盾加剧。一方面总量矛盾“抬头”。本市常住劳动力总量已超1200万人,今年首次需要就业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再创历史新高,进一步扩大了劳动力供给。从市场招聘情况看,招聘岗位的数量下降了16%,而求职人数上涨30%,劳动力市场供求的“一增一减”,反映出总量矛盾的加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新产业、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增长,但新增岗位普遍要求较高学历或专业技术能力,从传统产业退出的普通职工、本市农村劳动力等较难胜任,高校毕业生的经验能力又一时达不到用工要求,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出现错位,“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市场供求矛盾的加剧,给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带来更大困难。
(二)局部就业压力加大。生态涵养区因资源禀赋和政策制约而导致发展受限,岗位资源较为匮乏,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机会不足,失业率居高不下。特别是今年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对房山区、门头沟区的旅游、农业、林业、零售批发等经济和就业的支柱产业造成严重冲击,单位招用劳动力的岗位大幅减少,稳就业、促就业压力全面增加。
(三)劳动争议纠纷不断增加。监测的723家风险企业中,76.8%为裁员和欠薪问题,且互联网企业、大中型企业风险相对突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有待提升。
(四)就业促进机制有待完善。就业优先导向仍需进一步落地,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宏观调控措施、产业结构布局有待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施对就业的影响评估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支撑的就业政策需要调整优化。就业相关数据需要汇聚、整合和充分利用分析,提高对总体和重点就业形势的综合研判水平。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切实能够围绕就业创业发上力、发好力、聚合力。
(五)就业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服务的供给尚不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农村地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以及基层的创业服务相对薄弱,服务内容比较传统,服务手段粗放单一,服务与需求不对称、匹配错位,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知晓率、精准度和有效率有待提高,数字技术应用不充分,移动互联网信息化服务尚未得到全面推广,跟不上市场变化,服务效率有待提高,不能很好满足服务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们将遵循党中央加大民生保障,把稳定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的政治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参考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探索解决就业创业、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群众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一)努力做好今年就业工作
一是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围绕稳增长、稳就业、防风险等,抓紧实施一批针对性、组合性、协同性强的政策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经济运行调度,多措并举持续扩大有效需求,进一步提振信心、稳定预期,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面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加大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统筹政府投资项目,搭建行业部门、用人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平台,为重点群体创造更多岗位,着力促就业惠民生保安全。
二是全力支持灾区稳保就业。建立平原区与受灾区产业结对帮扶机制,协助做好招商引资、绿色产业项目落地、现有产业升级、市场开拓等工作。加大产业发展力度,对生态项目所需配套设施,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予以支持,助力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围绕稳定岗位、失业保障、重点帮扶,聚焦落实好重点帮扶政策;根据不同产业用工需求,持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活动,强化培训、定向安置、结对帮扶,满足就业困难人员需求。
三是守好重点群体就业底线。全面落实“每月一题”工作任务,着力扩充就业容量、加强精准精细服务、提升就业信息服务、防范市场服务欺诈,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二)强化就业创业工作协同推进
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一是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在努力恢复和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货币政策,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配套。打造就业友好型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就业增收、制造业就业提质、服务业就业扩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就业容量大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做好促进就业政策的调整优化。
二是充分开发利用就业岗位。深度挖掘城市公共管理服务、社区工作、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专精特新”、“3个100”重点工程、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就业岗位,城市管理、民政、国资、农业农村、人力社保等部门加强岗位信息的搜集和交流,与就业需求精准对接,优先帮助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进一步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创业推进行动,引导更多劳动者进入新领域实现就业。
三是探索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制订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点建设项目时,评估筹建、在建和建成阶段的就业影响,对可能造成的就业减少或失业风险,做好并及时实施防范应急预案;对将产生的就业需求,提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劳动力储备,衔接用工信息发布、组织招聘服务等。
四是加强就业形势综合监测分析。持续开展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的定期调查,聚焦就业重点问题、区域、行业和重点群体开展跟踪监测,统筹共享各部门数据信息,充分挖掘市场、社会数据资源,形成会商分析机制,动态研判就业形势和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力求“点面结合”,及时发现就业苗头性及趋势性问题,把握症结,为就业工作精准施策提供支撑。
(三)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便民高效布局。加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薄弱地区的基础建设,补足“短板”;实施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切实将服务触角延伸至社区、农村、单位、学校和各个有需求的劳动者。搭建集合就业管理、就业服务、政策申请审批、职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功能的智慧服务平台,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运用,全面增强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从“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
二是做实重点群体的精准服务。针对高校毕业生,重点实施职业(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逐步确立职业发展方向。建立“政、企、校”三方协作机制,提供更多实习见习机会,帮助充实经验、增强技能。调整完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研究引入大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推荐匹配岗位,提高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服务成效。深入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加大“访企拓岗”工作力度,对难以市场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等予以托底安置。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通过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常态化就业服务平台,提供优质就业岗位,帮助退役军人市场就业。
三是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广建设职业(创业)导师工作室、首席职业(创业)导师制度,打造就业公共服务品牌。建立服务对象满意调查制度,做实工作考核评价;开展评星定级和特色服务评选,带动就业公共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引入优质社会服务资源充实就业公共服务。优化市场准入、注重规范监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园区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就业公共服务,巩固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四)构筑职业培训教育新格局
一是以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广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超大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梳理形成本市技能培训需重点支撑的行业和产业群目录,搭建起政府、产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技术技能人才多方信息对接平台,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构建起“管行业、管队伍、管培训”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
二是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为导向,持续实施技能帮扶培训。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就业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动员鼓励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项目,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面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吸纳优质培训资源,持续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调整优化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强化培训就业导向,提升促就业实效。开展创新创业人员“启航”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以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为重点,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级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大型企业全部纳入自主评价机构目录。征集遴选头部企业、社会团体、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打造一批具有“产业代表性、评价专业性、行业权威性、社会公认性”的技能评价品牌。推动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开展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推动更多高技能人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
四是以整合资源精准开展职业培训为抓手,推动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对标重点领域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整合全市职业院校教学资源,调整完善专业设置,由政府搭建产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对接平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优势,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标准、教学方案和培训方案,定向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培养和企业员工培训,为壮大本市技能人才提供重要保障。引导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
(五)提升和谐劳动关系治理效能
构建“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
一是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
二是优化集体协商机制。深入开展《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提出修法意见建议,形成修法调研论证报告。规范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加强对集体协商监督和评估,提高协商结果的约束力和实效性。
三是优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以国家和谐劳动关系评选表彰为抓手,发挥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作用,选树一批首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引领示范典型,筑牢企业和员工利益共同体意识,凝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合力。
四是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提质增效行动。健全纠纷矛盾多元处理机制,强化争议调处,稳慎处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案例引导,做好分级分类普法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快违法案件快速分类办理,以精准派单促进分类分责。实施欠薪隐患排查处置专项行动,建立风险台账,依法实施精准治理,多元化解决欠薪等违法案件,提升劳动权益保障水平,促进高质量就业。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bjs16jrdcwhd05chy/hywj/202309/t20230928_3268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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