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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人大网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至7月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宣传畜牧法和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畜牧业发展的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情况;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种畜禽品种选育和生产经营情况;发展畜禽养殖情况;畜禽交易和运输监管情况;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法律实施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及对修改完善畜牧法的意见建议。

  为全面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现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建议,意见建议收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8日。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邮编010020,电子邮箱rd2014nm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5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mgrd.gov.cn/gg/2020zyfb/202105/t20210521_378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