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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大税种立法细节披露 未来走向如何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全国第一大税种立法细节披露 未来走向如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调研发现,由于多档税率并行,很多行业内都存在一项交易行为同时适用多档税率的问题。他以快递服务行业为例,快递服务是由收件、分拣、运输、派送等多个连续业务环节共同构成的一项整体服务,但因增值税多档税率,需要将每笔快递订单分拆为交通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两种业务,分别适用9%与6%的税率。快递行业反映,如果对每笔订单进行拆分,企业甚至需要花50元的成本去拆分价值10元的订单。

  备受市场关注的增值税法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收入规模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0%,因此,立法条款的每一个细微变动都牵动着企业的神经。

  草案二审稿作出哪些修改

  相比于一审稿,增值税法草案二审稿主要将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此前,一审稿中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较少,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单位对此提出建议。作为我国最庞大的纳税群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数量超过5000万户,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80%-90%,当中主要是中小微企业,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各方建议,草案二审稿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加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加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同时,为突出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在留抵退税方面,草案二审稿吸收了近年来留抵退税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了相应制度。比如,草案明确规定纳税人有权自主选择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申请退还;授权国务院规定相关具体办法。

  对于草案二审稿的这些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普遍认为,有利于提高法律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但是总的来看,仍然有一些税制平移的思路和痕迹在里面。他们期待改革的继续深入。

  简并税率呼声高

  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近些年中国税收立法进程在逐步加快,目前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完成立法任务,剩下的增值税、关税、房地产税等被认为是税收立法中“难啃的骨头”。

  事实上,自2016年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改革一直在进行,每一次调整都影响深远。就目前的税制而言,矛盾主要集中在多档税率以及适用范围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表示,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行为在多个环节征收的价外流转税,它的原理是通过“上征下抵”“进项抵扣”的征收机制,即上游企业销售商品时缴纳的销项增值税,作为下游采购企业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掉,缴纳销项税减进项税的差额,实现每个环节只就增值部分缴税,避免产业链条中间环节的重复征税。

  在国际上,增值税被广泛认为是有效筹集收入和中性税制特征最明显的税种,直接效果是无论企业对外采购还是自己生产税负都一样,有利于促进产业合理分工。

  “从增值税原理出发,增值税进销项抵扣链条完整充分,才能把中间交易环节的进项税都抵扣掉,不断链、不缺链是增值税发挥制度优势的基础和保障。”刘修文说,国际上普遍认为,覆盖所有货物和服务、单一税率、无减免税优惠、进项抵扣充分才是最理想的增值税制。

  我国现行法规下设定的增值税税率有三档,不同产业及销售形式适用不同税率,分别是13%、9%、6%,草案二审稿仍然保留了三档税率和原适用范围。

  刘修文此前做了相关调研,发现实践中因多档税率造成的增值税征纳矛盾分歧比较多,社会各方面对税率简并改革的呼声一直都很高。

  他说,多档税率并行意味着不同货物和服务适用不同档次的税率,从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原理看,会产生“高征低扣”和“低征高扣”等现象,影响税制科学性和税负的公平性。此外,还有数量和规模都不小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或不完整,需要进一步清理规范。

  “实践中有不少的误解,好像对某个行业降低了增值税,就得到了好处,其实不完全是这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朱明春表示,这些年为了助企纾困,政府出台了不少税费减免政策,具体到增值税,情况就比较复杂。

  他说,一个行业降税率以后,其下游行业往往就增加了税负,“因为买你的产品,它是进项税额抵扣的,上游降低了税率,不是正常的中性税率以后,它可抵扣的数额较少,变成下游税负提高,这就不平等了。”

  朱明春还提到一种情况,当一个行业免征增值税后,其实只是免了销项税,但采购进项税不能抵扣,“有些时候反倒没有享受到优惠,搞不好实际税率还增加了”。因此,草案二审稿规定,企业可以申请或者选择放弃这个优惠。

  刘修文调研发现,由于多档税率并行,很多行业内都存在一项交易行为同时适用多档税率的问题,需要人为拆分适用不同税率,各地税务机关的执行标准也不够统一,导致“同业不同策”,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稳定预期和公平竞争。

  他以情况较为突出的快递服务行业为例,快递服务是由收件、分拣、运输、派送等多个连续业务环节共同构成的一项整体服务,但因增值税多档税率,需要将每笔快递订单分拆为交通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两种业务,分别适用9%与6%的税率。

  根据快递行业的反映,我国多数快递企业业务量巨大,如果对每笔订单进行拆分,企业甚至需要花50元的成本去拆分价值10元的订单,不同企业、不同地区征管执行也有差异,遵从成本和遵从风险都过高,给行业造成很大的竞争压力和不确定性,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刘修文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应按照党中央关于“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的期盼和市场的呼声,深入研究分析简并优化税率、清理规范税收优惠等改革举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良法才能保障善治”

  这在业内看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曾表示,增值税适当简化税率是方向,但不可能一下子就完成,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对不同行业税负变化造成的影响。

  市场呼吁,增值税简化税率先从三档并两档开始。刘尚希表示,三档并两档的必要条件,就是在并的时候,不能带来太大的冲击。他说,断崖式的三档并两档是会制造风险、严重问题的。增值税三档税率适用于不同行业,形成了不同的税负格局,但相互影响,任何一档税率调整都会影响各个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逐步调整,逐步到位,有一个渐进性的路径,不能搞休克疗法,一下就改了。”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认为,就简并税率而言,还涉及调整后增值税税收收入和整体税收收入的精算,暂时不可能将明确的简并税率纳入此次修法过程中,而可能只是明确国务院经授权或备案有这个法定职权。

  在此前提下,刘修文还建议,对草案二审稿中关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快递服务业等特殊行业主要业务的判断标准,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降低征纳双方成本。

  他提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全国性数据统计,确定统一拆分比例,并在实施条例中予以明确。在草案第12条后增加一款授权:“具体办法由行政法规规定。”另一种方案是,在草案中明确对于特殊行业可以不按单笔业务进行拆分,而是按整体业务的主营部分进行拆分,并在实施条例中细化有关规定。在草案第12条后增加一款:“对于交易量极大的特殊行业,确实无法准确判断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的,可以按照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的主营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具体办法由行政法规规定。”

  就混合销售的规定而言,业内普遍乐观。王桦宇说,一般认为还是应该按照经济实质和对纳税人有利的方式进行规则设计,实行更加精细化的税收征管模式,这些意见和建议会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得以适当采纳。

  显然,改革仍将进行下去。增值税是主体税种,各界都希望通过立法能够尽可能完善一些,刘修文说,“良法才能保障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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