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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法对未成年人文身设置理性屏障—— 青春不“刺痛”

发布时间:2023-09-11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日报海口9月5日讯 记者袁宇 黎鹏)当代社会逐渐开放多元,像文身这样的小众元素,近年来受到不少青少年的追捧。如何打扮自己,固然是个人自由,但文身的低龄化现象却引人担忧。文身所要付出的代价,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承受,更何况是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9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地方法规,对执法依据、各方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未成年人文身,从此不再是一道选择题。

  冲动的代价

  求职碰壁、遭受异样目光、夏天不得不穿长袖、清洗费用高昂……

  “相比身体上的伤疤,心里的伤疤更疼。”每次看见自己右臂那块激光清洗文身后留下的醒目疤痕,海口市民张明(化名)心中充满苦涩。

  17岁时,张明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在右前臂内侧文了一个鹿头。这块文身一度让他十分自豪。可张明没想到的是,开始找工作后,他经常碰壁。很多单位得知张明有文身后,认为他品行不好不肯录用,这让他非常苦恼。

  痛定思痛,张明决心用激光洗掉文身。然而,文身虽然去掉了,但激光治疗给身体留下了新的伤疤。为了不让别人看到,哪怕是夏天,张明也总是穿着长袖衣服,“年少无知犯下的错误,可能要用一辈子来弥补了”。

  同样想洗去文身的李强(化名),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我的文身遍布整条胳膊,用激光消除很疼,价格也很昂贵”。

  李强在校读书时,偷偷在胳膊上文了骷髅头。如今,他常常后悔自己当时的冲动:“我文身是受了周围人的影响,看到他们都文了,觉得自己不文不合群,但因为文身,我差点被学校开除,最后在父母的说情下才顺利毕业。”

  离开学校后,李强找了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但文身带来的麻烦依然困扰着他。“有时上菜,饭桌上有孩子看到我的文身会被吓到,还有客人找店长投诉我,觉得我不是好人。”害怕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李强不敢轻易让文身示人,时刻注意遮掩自己。

  从张明、李强遭遇的困境来看,文身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方方面面的。不仅皮肤会受到损伤,文身使用的颜料、针头,还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甚至造成疾病传播。而且伴随文身而来的异样目光、负面评价,也会给成长中的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从长远看,文身对报考特殊岗位公务员等未来职业发展也会造成影响。

  为什么文身会受到青少年的追捧?海南省社会心理学会相关负责人、心理学专家岳筱雯认为,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又容易被社会上的新潮元素吸引,往往出于耍酷、好奇等心理而文身。

  “部分青少年希望通过文身来刷存在感。”海南省心理健康教育特级教师李惠君分析道,文身低龄化趋势,与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有关,学校和家庭应当站在青少年的角度,引导他们客观认识文身的不良影响。

  对于已经文身的孩子,李惠君表示,家长不能一味地批判打击,而是要鼓励孩子主动面对现实,树立积极的心态,“可以帮助孩子发展多种兴趣爱好,转移注意力,避免沉浸在负面情绪中,重新建立良好的生活节奏”。

  新的业内共识

  文身服务场所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相关提示标识纷纷上架

  《规定》施行后,海南文身服务场所有何行动?

  近日,海南日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部分文身服务场所,发现绝大部分商家均在店门口或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相关提示标识。在面对记者提出“想给未成年表弟文身”的需求,绝大多数店主明确表示拒绝。有店主直言“违法的事,给再多钱也不做”。

  “我们知道省里出台的新规定,也一定会按要求落实。”在海口忠介路一家文身店,店主陈骅(化名)说,对于涉及行业的新规定,他一直保持密切关注。

  在陈骅的店内,墙面醒目位置张贴有“本店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提示,在店门上也有一份“未成年人禁止文身”字样的提示。

  “我们本身也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万一有了纠纷,责任我们承担不了。”陈骅表示,这项新规明确了大家该怎么做,也能有效规范文身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位于海口板桥路的一家文身店,同样在醒目位置张贴有“未成年人禁止文身”字样的提示。面对记者提出“能不能为还有几个月满18岁的表弟文身”的需求时,对方明确拒绝,并建议“等他成年后可以再来”。

  在海口美苑路一家文身店,收银台前贴有“文身前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文字提示。文身师孙先生表示,如果遇上看不出是否成年的顾客,会让对方出示身份证,对方未满18岁则不为其提供文身服务。“小孩子文身往往是一时冲动,过不了几天就反悔。给未成年人文身容易出纠纷,我们不做。”孙先生说。

  记者搜索了一些文身场所开设的网店,发现不少网店通过上传图片提示,或是在详情页面、咨询页面进行文字提示等方式做出相关提醒。如,有的网店以温馨提示的方式,提醒“未成年人请勿购买文身服务”。

  在调查线下文身场所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大多数文身场所张贴着具有夸张、黑暗元素的文身图案,并用“个性”“时尚”等宣传语来吸引顾客,不时有人进店咨询。

  走访中记者也遇到几名想洗掉文身的年轻人。对此,陈骅表示,即使是成年人,在文身时也要考虑清楚,“文身是通过带墨的高频针刺入皮肤底层,从而留下图案、字样,这种墨是一种专用染料,一旦文上就很难洗掉,所以千万不要脑子一热,就冲动文身了”。

  屏障不止一道

  多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不能文身”纳入中小学生守则

  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更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社会发展的大事。全国各地陆续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的治理。《规定》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海南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未成年人文身说“不”。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其社会经验也难以判断文身会对自己身体和未来发展带来怎样的损害和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社会为未成年人在年少冲动与后悔终身之间设置的一道理性屏障。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唐欣瑜分析道,《规定》的亮点在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定》明确,对“未在提供文身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两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最高将处50万元罚款。《规定》还明确,在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文身服务场所或者开展文身服务活动。“这些规定重在强化源头管控,更有指引性与震慑力。”唐欣瑜说。

  《规定》施行后,我省相关部门深入文身场所及医疗美容机构,向相关经营者宣传《规定》、发放《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等,提示和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规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海平介绍,根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文身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在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提示牌、是否存在误导和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宣传和广告、是否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除了监督检查外,我们还将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文身广告的监测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组织查处发布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等。”何海平说。对存在违法行为且拒不改正的违法经营者,执法人员除了责令其停业整顿和予以罚款外,还要将其列入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管理,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除了从源头防止未成年人文身外,《规定》还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的医疗美容服务。

  海南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黎岳南介绍,海南还将加强宣传引导,把未成年人文身危害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将“不能文身”等要求落实到中小学生守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等行为规范中。持续加大普法宣讲力度,切实加强家庭教育,通过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指导和支持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责任,积极、正面、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文身可能造成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规定》也成为家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依据。“《规定》施行后,如果还有未成年人在不法商家文身成功,家长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要求给予不法商家行政处罚,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唐欣瑜表示,如果未成年人文身后,家长(监护人)不予追认,可以依法向不法商家要求退还文身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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