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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发布时间:2023-09-1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为推动《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实施,9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部分三级矛调中心贯彻施行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赵飞指出,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新特点新趋势,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属事”“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矛调中心平台作用,统筹各类调解力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源头预防,明确强基导向,加强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总结、积累我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国家立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依法选择调处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3/09/11/030028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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