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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琳出席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9-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8月29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彭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省委有关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介绍了贯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精神、开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立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彭琳指出,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是党加强对立法工作领导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对省人大常委会未来五年立法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安排,有利于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有利于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利于立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意义十分重大。

  彭琳强调,要坚持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统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要坚持服务大局,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增强立法规划战略性、引领性,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提出的“四个发力”战略指引和省委部署要求在立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立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把地方立法决策同本地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在法治轨道上破解难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认真研究和安排相关立法项目,突出立法规划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推动地方立法更好、更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相衔接,省级立法与市州立法联动、人大立法与行政立法联动,注重区域协同立法,着眼长远、急用先行、有序推进,准确把握立法时机,加强前瞻性、引领性的立法项目研究储备,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更好服务保障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旭,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司法厅等有关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bd/202308/t20230831_44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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