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原标题: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审议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新动能加快壮大 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一季度加快1个百分点。前7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4%。”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服务业较快增长,新动能加快壮大,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就业物价总体稳定,人民生活继续改善,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于今年以来经济运行主要情况和亮点,报告从9个方面作了介绍: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积极扩消费促投资,内需拉动作用明显增强;着力支持实体经济,三次产业发展态势较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效明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稳步释放;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经济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切实强化民生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和年度计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加快推进。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增长、就业、居民消费价格、国际收支等主要指标符合预期,居民收入、基本养老保险、粮食能源生产、市场销售等相关指标进展顺利,能耗强度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报告进一步指出,总的看,今年以来,在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对我不利影响等情况下,我们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办好自己的事,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加大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必要支持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努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经济呈现出回升向好的发展势头,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延续恢复态势,经济增速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展现出我国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增长的内生动力还不强,发展环境充满不确定性,经济运行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固。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从国际看,外部环境更为复杂严峻。从国内看,国内需求不足,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部分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有所积聚,民生保障和改善难度加大。在清醒认识上述困难挑战的同时,更要看到,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正在全面推进,经济发展仍具有良好支撑和有利条件,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经济结构持续向优、增长动能持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报告提出,下半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方面,报告明确,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强化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督促地方用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强化宏观政策统筹协调,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等各类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做好预期引导,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在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方面,报告提出,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着力促进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帮扶。持续促进居民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鼓励地方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做好洪涝等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报告还对积极扩大国内需求、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抓好农业农村工作、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
据介绍,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改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报告指出,强化财税政策供给,支持经营主体更好发展。一是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统筹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全面评估基础上,年初及早明确延续和优化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准落稳。二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力度。在加强风险防控基础上,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带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融资增信支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扩大融资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三是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有效模式;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工作;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引导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在积极促消费扩投资、着力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方面,报告提到,一是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加强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引导地方支持重点城市加快构建配送顺畅、运转高效的流通网络等。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化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重点向经济大省特别是制造业集中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支持开展第二批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发挥好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另外,报告还介绍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坚持创新引领、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方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发展;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系统治理和保护、支持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报告介绍,首先,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中央财政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抓紧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督促地方和部门尽快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其次,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全国财政运行监测中心,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流程动态监测。组织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第三,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对部分新出台或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第四,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省市下沉财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基层的支持力度。严格“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库款保障等各环节管理,组织地方全面摸排和重点核查基层“三保”保障情况,强化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对苗头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报告强调,下一步将重点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审议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8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市场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能力不断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体系;夯实发展基础,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政策保障,调动地方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健全粮食流通体系,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开展市场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报告显示,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2年粮食产量13731亿斤,粮食单产每亩386.8公斤,较5年前分别提升了498亿斤、13公斤;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6.1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的粮食安全线。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仍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需要妥善应对。报告介绍了我国粮食安全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极端气候事件有所增多,农业灾害风险加大。与此同时,粮食作物病虫害连年发生、数量增多、范围加大,对我国粮食生产造成不利影响。二是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耕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报告显示,需持续关注的风险挑战包括:粮食供求紧平衡态势长期存在,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偏紧,科技创新能力依然存在短板,比较效益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
报告指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化解国际粮食市场不利影响,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在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上,强化粮食安全法治保障,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在大力落实藏粮于地方面,进一步采取过硬实招,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决不突破。编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方案,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状况,研究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大力推广盐碱地治理改良的有效做法,做好盐碱地特色农业大文章。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加快推进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在积极推进藏粮于技上,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提高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粮食作物品种,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报告强调加大农业保护支持力度。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业资金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产业,把更多增值收益留在主产区。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坚持并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推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增强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粮食产业;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粮食产销衔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及面向小农户的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
此外,报告还介绍了切实提升粮食调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和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多元食物供给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减损行动等方面的工作考虑。
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显示
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10.06万亿元
8月2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作了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
报告介绍了近年来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改革情况: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顶层设计,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切实强化绩效管理。报告表明,随着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的政策效能持续释放,为推动地区间财力均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均衡地区间财力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大“三保”支持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引导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国家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落实的重要保障。报告明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加规范、分配方法更加科学、管理手段更加有效、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一是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推动修改预算法,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单独作为一类管理,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深化转移支付改革提供法律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等配套法规,对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分类体系、设立程序、分配管理、退出机制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是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和特点,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科学性。
三是改进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整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更好地体现财政事权改革成果。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落实到地区的比例。
四是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完善支出成本差异、财政困难程度评价方法等工具,探索建立区域间均衡度评估机制及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强化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将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是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督促指导省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省级结合财力可能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省内财力均衡。
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
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
8月2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晓薇作了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履职,完善配套措施,齐抓共管共治,着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大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之基更加夯实。
报告显示,7年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成效显著,反家庭暴力工作实现了新发展,社会公众反家庭暴力意识逐步提高,家庭暴力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司法机关干预处置家庭暴力更加及时,涉家庭暴力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报告指出,在加强顶层设计,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方面,主要包括纳入规划纲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强化政策指导,积极构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度体系;加强联动会商,形成反家庭暴力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在强化干预处置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报告介绍了4方面情况:
首先,实行强制报告,解决未成年人遭家庭暴力“发现难”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联合发文,明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类型、适用范围和责任认定。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同步倒查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民政部指导各地发挥村(居)委会人员、儿童主任等队伍优势,及时发现报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指导有关医疗机构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医疗服务。有的地方在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机制,专门处理医生报告的线索,并纳入医院统计系统。国家疾控局在300余个医院建立伤害监测系统,持续、系统地收集并分析信息。
其次,及时出警告诫,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公安部对家庭暴力警情处置进行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置。各地加强告诫执法,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台了告诫实施制度,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实行分级干预机制等。
第三,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暴力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文件,细化相关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有效解决制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发挥作用的瓶颈问题,鼓励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立案“绿色通道”,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跟踪回访工作。
第四,行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的案件,充分研判行为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准确适用法律。探索将部门履行反家庭暴力法职责不力的情形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范围。
针对构建救助帮扶体系,全方位提供暖心服务,报告提到,持续加强救助庇护服务;持续加强对妇女的维权关爱;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进行检察监督,同时,引入专业社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文化教育等服务,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民政部门对监护人被撤销监护权的未成年人履行国家监护责任;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明确相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
与此同时,报告还介绍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加强法律学习宣传普及,着力下好源头预防“先手棋”;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反家庭暴力工作专业化水平。
为了不断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贡献,报告明确,下一步,反家庭暴力工作将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制度落实;注重社会支持,深化保护服务;加强联动履职,提高工作效能;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培训宣传。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gzyj/202308/t20230830_3237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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