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调研 > 正文

朱家德参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汇聚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力量,8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丁仲礼出席会议。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鹿心社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相关科研机构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言。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结束后,朱家德副主任立即召集省人大城环资委相关负责同志,对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进行了初步安排。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ldhd/202308/t20230817_447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