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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大印发“人大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黄南州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工作落实年”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任务和措施,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充分履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打造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着力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各级人大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强调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和推进全州各级人大工作。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召开人代会、人大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以党的领导统领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和政府立法基础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立法规划计划,重点做好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工作。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渠道,在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评估会和开展立法调研活动中,听取和吸纳代表对条例法规案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立法需求,在原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上,拓展立法联系范围,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利用青海民族大学立法评估与咨询基地,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济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民生事项、监察和司法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以及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触动性和实效性。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加强对重大民生问题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一府一委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制度,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州县乡三级人大工作联动机制,对事关全局性的重要监督事项,开展联合督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依法做好决定任免。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效提升“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报告重大事项的意识。按照法定权限,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重大影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列入决定事项,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开展任前表态发言,落实宪法宣誓、任期述职和工作评议等相关制度,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
五、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和形式推进代表培训学习系统化、制度化。每年选取若干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意见建议,推行州县乡三级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领办督办举措,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同时,强化跟踪督办,对历年列入计划但未解决的代表意见建议持续督办,实现应办尽办。探索开展本地区各级人大代表全员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主题活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要求各级人大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每名代表在届内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面对面述职一次。
六、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立、改、废”并举,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有工作制度为基础,围绕议事规则、监督工作、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补足“短板”,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规矩和纪律红线,建设务实、高效、清廉的人大机关。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人大机关作风能力持续向好。以增强本领为重点,对人大干部队伍进行“充电”“加油”,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县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建设,调剂配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切实解决“一人一委”现象。


原文链接:http://www.qhrd.gov.cn/html/18/38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