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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表决通过 明年起租车寄快递将进行身份查验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表决通过 明年起租车寄快递将进行身份查验

  无人机要实名登记,不接受安检可拒绝进站搭乘地铁,租车、寄快递等将查验身份……昨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系统总结本市反恐工作亮点和成效,细化轨道交通、长途客运、邮政寄递、无人机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法律制度,办法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不接受地铁安检,将被拒绝进站乘车。办法规定,安全检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进入轨道交通站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同时,加油、租车、住乡村民宿、寄快递,都应进行身份查验。办法规定,寄快递要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和登记,邮政、快递企业还应当对寄递物品采取过机安检、开封验视等安全防范措施,并登记物品信息;应当在寄递物品处理场所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对从外埠进入本市的寄递物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防范利用无人机进行恐怖活动是反恐工作的重要内容。办法对无人机进行了实名登记等相关规定,提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恐怖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非法破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控制信息系统,解除安全限制。

  网络平台也有配合反恐工作的义务。办法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相关国家机关和单位、个人在履行反恐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bjs16jrdcwhd04chy/mtjc/202307/t20230731_3210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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