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规范瓶装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 安阳以法治手段守护燃气安全

发布时间:2023-07-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恒)燃气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立法规范管理燃气安全意义重大。7月26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表决通过了《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问题导向 严格规范燃气经营使用的重点行业领域

  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一起起燃气事故让人触目惊心,强化对燃气经营使用人群的监管刻不容缓。

  《条例》将燃气的经营使用者细分为管道燃气经营者、瓶装燃气经营者、车辆燃气经营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燃气用户、餐饮场所燃气用户等不同类别,并对各类燃气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安全使用进行立法固化。

  近年来,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出台对于瓶装液化气限制或者禁用的规定。对于瓶装燃气经营者,《条例》要求其实名销售瓶装燃气,并建立完备的用户信息和销售台账;建立瓶装燃气信息管理系统,对气瓶“从充装到报废”实施全过程跟踪追溯;对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实行统一送气服务,此外,不得向未安装防泄漏、自闭功能角阀的气瓶以及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也不得向餐饮场所供应气液两相瓶装燃气。

  对于人群集中的餐饮场所燃气用户,《条例》中也专条作了严格规定。《条例》第十九条指出,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不得使用压缩天然气和气液两相瓶装燃气。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则明令其不得使用瓶装燃气,鼓励餐饮场所使用管道燃气。

  防患于未然 从源头上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进行安全检查的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条例》第四条规定,乡镇政府、办事处应指导村(社区)将燃气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各级政府、居委会、学校及媒体都应加强燃气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鼓励、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发展智慧燃气。

  针对不同的燃气经营者及用户,《条例》也在不同层次与规模上规定了对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如要求燃气经营者定期对供气范围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建立并及时更新地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燃气管网现状资料;针对管道燃气经营者,则要求其定期对燃气用户免费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城镇居民燃气用户每年不少于一次,非居民燃气用户和农村居民燃气用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独居老人和残疾人等用户每年不少于三次。

  对于涉及燃气安全的危险行为,《条例》也给出了详细列表——禁止擅自改动拆除室内燃气管道及计量设施,严禁初装、改装管道燃气并自行开通点火……对于在安全管道燃气的房间存放易燃易爆品,加热、摔砸、暴晒气瓶,倾倒气瓶残液、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等行为更是明令禁止。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3/07-26/1838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